日期:05/11-05/16 ■ 星期六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五篇 不信的惡心,將活神離棄了;神活的話;以及人的各部分 參 靈 身體是我們外面的器官,為著接觸物質的世界;靈是我們裡面的器官,為著接觸神。(亞十二1,伯三二8,箴二十27,約四24,羅一9,結三六26。)我們的所是乃是魂,帶著兩個器官─在外面的是體,在裡面的是靈。靈是一個完整的單位,由三部分或三種功用,就是良心、交通和直覺所組成。我們對良心的功用都很熟悉,良心辨別對錯,從而定罪或稱許。交通就是與神來往,這也不難明白。在我們靈裡有一種功用,叫我們能與神接觸。但我們對於直覺,就不是那麼容易明白。直覺的意思是直接的感覺或知道。在我們的靈裡,有一種直接的感覺,是沒有任何理由的,也不受環境或背景影響的。直覺是直接從神來的感覺,或說從神來的直接知識。因此,我們從良心、交通和直覺,就可以認識靈。 良心是靈的一部分,這可由羅馬九章一節和八章十六節互為比較,得著證明。一面,聖靈同我們的靈見證。另一面,我們的良心在聖靈裡同我們作見證。這證明良心必定是我們靈的一種功用。詩篇五十一篇十節說,『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這裡說到一種靈是正直的,是對的。知道對錯既是良心的事,所以這處經節也證明,良心是在靈裡。 我們說交通是在靈裡,有何聖經的根據?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我們要在靈裡敬拜神。敬拜神就是接觸神,並與神交通;這證明敬拜或交通的功用乃是在我們的靈裡。使徒保羅在羅馬一章九節說,他是在靈裡事奉神。事奉神也是一種與神的交通。這也證明交通的器官是在我們的靈裡。路加一章四十七節說,『我靈曾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意思是說,人的靈接觸了神。這再次說明,與神交通是在靈裡的一種功用。林前六章十七節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真正的交通,乃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種交通是在靈裡的。 至於直覺,林前二章十一節啟示,人的靈能知道魂所不知的事。這證明我們靈裡有一個特別的東西。我們的魂能憑理由、或環境上的經驗來知道事情,但我們的靈能不憑那些而辨明事情。這種直接的意識,顯示直覺是在我們的靈裡。馬可二章八節說,主在祂的靈裡知道。在靈裡的知道,是一種直接的辨明感覺,並不基於任何理由。這就是直覺,也就是我們靈的第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