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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篇 閱讀&朗讀

                  本週晨興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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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生命讀經(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一至三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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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三篇 閱讀&朗讀

第33篇-1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1日 (週四)

第33篇-2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2日 (週五)

第33篇-3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3日 (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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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四&三十五篇 閱讀&朗讀

第34篇-1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4日 (週一)

第34篇-2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5日 (週二)

第34篇-3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6日 (週三)

第35篇-1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7日 (週四)

第35篇-2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8日 (週五)

第35篇-3 (閱讀) (朗讀)

日期 : 6月19日 (週六)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五至三十七篇 閱讀&朗讀

                    本週晨興聖言 -------------------------------------------------- 上週生命讀經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篇) --------------------------------------------------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五篇 閱讀&朗讀 第35篇-1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17日 (週四) 第35篇-2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18日 (週五) 第35篇-3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19日 (週六) --------------------------------------------------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三十七篇 閱讀&朗讀 第36篇-1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2日 (週一) 第36篇-2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3日 (週二) 第36篇-3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4日 (週三) 第37篇-1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5日 (週四) 第37篇-2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6日 (週五) 第37篇-3 ( 閱讀 ) ( 朗讀 ) 日期 : 6月27日 (週六)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3

 日期:06/22-06/27 ■ 星期六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 生命之律 柒 神在生命之律裡的渴望     神不僅是我們的神,也是我們的父。因此,祂渴望在生命之律裡作我們的神。我們不僅是神所造的,也是祂的兒女。因此,祂渴望我們在生命之律裡作祂的子民。祂不願意只照著外面字句的律法,作我們的神;祂願意照著內裡的生命之律,作我們的父。遵守外面字句的律法,根本不能滿足神的心意。我們照著裡面生命之律而活,纔能使祂歡喜。祂也不願我們只是祂的受造之物,而沒有祂的生命,乃願我們作祂的兒女,有祂的生命。因此,祂要我們在生命之律裡,作祂的子民,不是照著外面字句的律法而活,乃是照著裡面生命之律而活。不論祂和我們,或是我們和祂的關係,都該維繫於生命之律。字句的律法沒有別的,只有死。生命之律沒有死,只有生命。惟有生命纔能滿足神的心意。     我們已經看過,神聖的祭司職分就是帶來生命,消除死亡,並且把我們從死的一切副產品中救出來,領我們進榮耀裡去。這神聖的祭司職分要拯救我們到底,意思是說,要帶我們達到全然的完全,而進入榮耀。但這種拯救,這種工作,不是客觀的,乃是完全主觀的。不錯,基督是神聖的大祭司,坐在高處至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但我們必須記得,十九個半世紀以前,祂從死裡復活,成為神的長子時,就把祂的生命分賜到所有蒙神揀選並標出的人裡面。雖然那時我們尚未決定要信主,但我們早在創立世界之前,就在已過的永遠裡被神標出了。現在你若不信這話,當你進入新耶路撒冷時,你必定會相信。神把我們標出,基督也把祂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神和基督永不會錯,也絕不會作錯事。你若說神錯選了我們,就是侮辱神。神怎麼會犯錯?雖然我們不配、算不得甚麼,神卻揀選了我們,豫先標出我們,並且神的長子基督,也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我們必須有這個異象,極其清楚的看見神的經綸。忘掉你的感覺、領會和認識,回到神純正的話,接受這清楚的異象。凡神所作的,都是永遠的,沒有時間和空間的元素。神揀選我們也是永遠的,沒有攙雜時間的元素。我們在這裡不是偶然的,都是我們的父早就安排好的,祂在創世之前就作了這樣的決定。     基督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之後,就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在已過我們的職事裡,我們曾說過,基督進到諸天之後,又降下到我...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2

 日期:06/22-06/27 ■ 星期五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 生命之律 壹 生命之律的根源    現在我們來看生命之律。屬天的帳幕、屬天的執事、更超特的職任、更美之約、更美的應許等的中心,乃是生命之律。生命之律的根源是甚麼?生命之律的根源就是生命。那麼,生命是甚麼?生命就是神自己。神顯出時,就是子。(來一3上,8上。)當這位子,就是神自己,實化為那靈時,祂就是我們的生命。(林後三17上,林前十五45下。)生命就是神在基督裡成為那靈,進到我們裡面。因此,那靈又稱為生命之靈,(羅八2,)而這生命乃是永遠、神聖的生命。藉著生命之靈的重生,(約三5~6,)從這生命產生了生命之律。我們被生命之靈重生時,永遠神聖的生命就分賜到我們裡面,從這生命所產生的生命之律,就存活在我們裡面。 貳 生命之律的定義    生命之律是甚麼?律就是自然的法則,不變的常規。生命之律,就是某種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特性,和自有、自動的功能;生命越高,生命的律也越高。因此,神聖生命之律,乃是神的生命所具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動的功能,而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所以神生命的律也是最高的。這最高的生命之律,乃是這神聖生命的功能與作用。這功能與作用乃是自有的、自發的、自然的並自動的。    任何種類的生命,無論是植物、動物、人類或神聖的生命,都有其功能。沒有功能的東西,必定不是生命。以桃樹為例,其功能就是開花、結桃子。照樣,狗有吠叫的功能,貓有捉老鼠的功能。每一種生命都有其自動、與生俱來的功能,這與生俱來的功能就是該種生命的律。桃樹只要發揮其功能,就會結出桃子,絕不會結出別的東西。結桃子是桃樹的律。農夫不必教導牠說,『小桃樹,你要知道,我希望你結桃子,不要結別的東西。』桃樹若會說話,必定會說,『先生,你回家休息罷。你不必教導我。豈不知我桃樹的生命裡,有結桃子的律麼?我桃樹的生命裡有個律,叫我結不出別的果子,只叫我結桃子,也就是你所要的果子。』照樣,貓會捉老鼠,因為貓的生命裡有捉老鼠的律;狗會吠叫,因為狗的生命裡有吠叫的律。生命之律是甚麼?就是神聖生命裡那自有、自動的功能。神聖的生命是活的、主動的、積極進取的。這生命是一直行動的,而這生命的行動乃是照其自動的生命之律而發揮功能的。    神...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1

 日期:06/22-06/27 ■ 星期四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七篇 生命之律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希伯來八章裡一件極重要的事,就是生命之律。在七章,重要的事是不能毀壞之生命;而在八章,重要的事乃是生命之律。生命之律是八章的中心。本章雖然沒有『生命之律』這幾個字,但這一章在本質上所啟示的,就是生命之律。我們怎麼知道,八章所題的律法,就是生命之律?因為十節告訴我們,神要將祂的律法,賜在我們心思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我們心上。任何能分賜到我們裡面的,必定是生命。一切不是生命的,都不能作到我們裡面。因此,從上下文來看,八章的律法必定是指生命之律。請記得,生命之律乃是八章全章的中心和心臟。    這一章還有另外五樣奇妙的事物,就是屬天的執事、屬天的帳幕、更超特的職任、更美之約、和更美的應許。更美的應許產生更美之約,在這更美之約裡,有在屬天的帳幕裡盡更超特職任的屬天執事。因此,這裡有這五樣事物:應許、約、執事、職任、帳幕。    在舊約裡,帳幕、祭司體系、和舊的約─律法,這三者合起來,以影兒的方式,完成神的經綸。這三件東西乃是一幅清楚的圖畫,給我們看見,屬天的執事在屬天的帳幕裡盡更超特的職任;也給我們看見,根據更美的應許所立更美之約,不再以影兒的方式,乃以實際的方式,完成神的經綸。屬天的帳幕、屬天的執事、加上新約,三者合起來,為著實際的完成神的經綸。這就是本篇信息我們要著重的主題。我們已經看過,屬天的帳幕是與我們的靈相聯。既是如此,更美之約的屬天執事,也是與我們的靈相聯。現今屬天的執事,正在更美之約下盡祂的職任。這裡的中心思想乃是,屬天的執事在屬天的帳幕裡,在更美之約下盡職。這新約稱為更美之約,乃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這些應許可見於耶利米三十一章。    更美之約的內容包括四項,就是生命之律分賜到我們裡面;得著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內裡認識主的能力;不義得著寬恕,罪得蒙赦免。這四項都集中於生命之律上。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生命之律究竟是甚麼。    我們要看見甚麼是生命之律以前,必須先來看一些其他的事,作為必要的背景。這些年來,我們一再重複的題到一個中心點,就是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祂活的...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3

 日期:06/22-06/27 ■ 星期三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 新約  四 內容 1 生命之律的分賜 a 一個律變成好幾個律     新約的內容是甚麼?其內容包括四樣東西;首先是生命之律的分賜。八章十節說,『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複數)賜在他們心思裡,…寫在他們心上。』這段話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節。那裡的律法是單數的,本節的律法是複數的,證明這是一個律擴展成幾個律。這就是生命之律。(羅八2。)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生命越高,生命的律就越高。我們從神所得神聖的生命是最高的,所以有最高的律,就是這裡所說的律。神將祂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就把這最高的律放在我們靈裡,這律又從我們靈裡擴展到我們內裡的各部分,就如心思、情感和意志,而成為幾個律。這一切,我們都可以從經歷中知道。當我們呼求主名,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靈裡。當我們在這生命裡漸漸長大時,這生命就有機會從我們的靈裡,擴展到我們裡面其他各部分。當這生命擴展到我們裡面各部分時,每一部分都有一個律來規律我們。這些律乃是從那一個生命之律發展出來的。     這生命之律與字句的律法不同。生命之律是憑著並照著生命的元素,從裡面規律我們;字句的律法是憑著並照著死的字句,從外面規律我們。死的字句律法在於外面的教導,這生命之律卻在於內在的知覺,就是生命內在的感覺。我們眾人,無論大小,既然都有這生命之律,就不需要照著字句的律法而有外面的教導。(來八11。) b 分賜到我們裡面各部分     生命之律分賜到我們靈裡,又從我們靈裡擴展到心思並其他各部分。(10。)十節的『心思』與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節『內裡的各部分』(直譯)相符。這證明心思是內裡的一部分,也是對『內裡的各部分』這辭的解釋。內裡的各部分不僅包含心思,也包含情感和意志,三者都是希伯來八章十節所說之心的組成成分。 c 寫在我們心上     十節也說,主要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神首先將祂的律法分賜到我們裡面,然後寫在我們心上。祂是在我們經歷生命之律的時候寫的。我們越經歷生命之律,這些律就越被寫在我們心的各部分。藉著我們的經歷,這些律就構成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 2 得著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子...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2

 日期:06/22-06/27 ■ 星期二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 新約  第三項遺贈是神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作祂的子民。這兩件事都是照著生命之律。在舊約裡,神作祂子民的神,乃是照著外面字句的律法;他們作祂的子民,也是照著字句的律法。但在新約裡,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乃是照著裡面的生命之律。這是裡面生命的事,而不是外面知識的事。在新約裡,神對待我們不是照著外面的規條,乃是根據裡面的生命之律;並且我們與祂同活,也不是照著字句的知識,乃是根據生命的感覺。     第四項遺贈是憑內裡的能力認識神。你信我們有內裡認識神的能力麼?你如何向我證明,我們有這種內裡的能力?道理不能證明這種能力,經歷卻能證明。假設一位姊妹去購物,正遇到大減價。正當她要買一樣東西時,裡面似乎在說,『別碰牠,神不喜歡那個。』當她繼續挑選另一樣東西時,她裡面似乎在說,『神也不喜歡這個。』我信幾乎每一位姊妹都有過這種經歷,表明姊妹們有內裡認識神的能力。你不能否認你有這種能力。     弟兄們也能從經歷中知道,他們有這種認識神的能力。我們弟兄們都有一種特別的個性,就是為自己辯護。不論年齡大小,只要你是一個男人,就喜歡為自己辯護。一個好妻子都知道丈夫的這個祕密,就是無論他有沒有理由,總是為自己辯護,從不認輸。聰明的妻子不會和丈夫爭論,因為丈夫絕不肯認輸。但我們弟兄們若為自己辯護,神的同在會立即失去,而我們也就知道,為自己辯護不是出於神的。我們不需要任何照著字句律法的教訓纔知道這個;我們有一種內裡生命上認識神的能力。     這四項雖然在我們出生以前,就已經完成並遺贈給我們,但在我們相信主耶穌之前,我們對這些事還沒有經歷。從我們相信主耶穌那天起,這四項就都作到我們裡面。有一天我們說,『哦,主耶穌,你是我的救主,我相信你。為著你的血和你的洗淨,我感謝你。』我們這樣禱告之後,新約的這四個項目,就立即成為我們的實際。 壹 舊約 一 有瑕疵    我們要明白新約,就必須先認識舊約。希伯來八章七節說,『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舊約因其軟弱無益,而有瑕疵。(七18。)為甚麼無益?因為舊約只是實體的照片,而不是實體本身。再者,舊約原來一無所成。(...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1

 日期:06/22-06/27 ■ 星期一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六篇 新約      神有一個永遠的定旨,有祂神聖的目的。神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並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直至最後,祂與我們,我們與祂,調和在一起,使我們成為祂向著全宇宙的彰顯。在這過程中,神性作到人性裡,人性又與神性相調和。神是神,卻成了人。我們是人,卻有神的生命和性情。這就是神永遠定旨的簡說。     在神完成這定旨之前,撒但來使人和一班天使墮落了。一面說,這給神造成很大的麻煩;但另一面說,卻給神一個好機會來顯明祂的智慧。第一,在消極方面,因著罪進來,攔阻神定旨的完成,所以神必須豫先除去罪,解決一切與罪有關的問題。第二,在積極方面,神將祂自己放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這生命現在必須發展成為一些規正的律,分賜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神將祂自己放在我們的靈裡作生命,並使這神聖的生命,從我們靈裡發展成為幾個律,擴展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第三,根據這生命之律,神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第四,當這生命進到我們裡面,發展成為幾個律,並分賜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時,這生命及其律就使我們裡面有自發自動的能力,能在生命裡認識神。這認識不是憑知識或教導而有的,乃是憑生命內在的能力。神為要完成祂永遠的定旨,就必須作這四件事:除去罪;將祂自己放在我們靈裡作生命,並使這生命發展成為幾個律,分賜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根據這生命之律,使祂自己成為我們的神,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賜我們內在的能力,使我們能在生命裡自動的認識祂。     神在作這四件事之前,先藉著立約來應許祂的子民。約是聖經的用辭,我們平常稱作合同或協定。這合同的內容是說,神保證要除去我們的罪;祂要將祂自己放在我們的靈裡作生命,並使這生命在我們裡面各部分發展成為一些律;照著這生命之律,祂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作祂的子民;並且我們要有內在的能力,得以自然的認識神。這四件事就是神聖合約的內容;這也就是新約。     為甚麼稱為新約?因為在新約立定為法並成就之前,神立過一個舊約。為甚麼祂要先立舊約?因為新約裡一切的事物都太奧祕、太抽像。如果神立即制定這樣一個新約,人就無法有深刻的印象,也不能明白。神教導我們,如同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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