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第四點,神的話對我們的功用,是叫我們能夠承受應許,分享神性。我們念一下彼得後書一章四節,「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逃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藉著這些應許,得有分於神的性情。」聖經的話是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 所以,聖經上的每一句話都是一個應許,都是可以兌現的,這也是為什麼聖經稱作新、舊約聖經,因為這個約就是一個立約的約,Testament。你們知道什麼叫作Testament?就是遺囑。我現在要立一個遺囑了,我就立一個Testament。所以,這新約和舊約,就是神給你的遺囑。不是說神死了,而是說,神的每一句話都是可以兌現的,就如同遺囑。好像父親留給兒子一百萬財產,寫在遺囑上,你拿著這個遺囑就可以去兌現。新、舊約,就是舊的遺囑與新的遺囑,也就是說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可以兌現的。所以祂所賜給我們的是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你去看一看恢復本聖經的注解,這「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是最大的應許,不光是極大的應許,是最大的應許。
在這注解裏,列出至少有七個應許:第一個應許就是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裏說,「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太二八20)聖經應許,神要與我們同在,一直到世界的末了,也就是應許我們有一個神同在的人生,有什麼比這個更好呢?有神同在實在是太好了。你有錢同在,有車同在,有學問同在,有學位同在,這些都是空的。舊約裏所羅門王就說過,「虛空的虛空」(傳一2),「日光之下並無新事」(9節)。第二個應許,是在約翰福音第六章第五十七節,主耶穌說,「那吃我的人,要因我活著。」換句話說,你可以過一種因神活著的生活。神是永遠活著,所以你可以因神活著。第三個是約翰福音第七章三十八節,「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就是說,你的人生不是一個窮乏饑渴的人生,而是一個湧流的人生。這是聖經裏給所有信入主的人的應許,信主的人要從他的腹中湧流出活水的江河來。還有其他的應許,這裏的豐富是講不完的。我剛才講的全部都在恢復本注解裏面,你最好自己去讀。聖經將那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能夠脫離從情慾來的敗壞。這個敗壞從我們生下來,就開始侵食我們。所以有人說,你不是等到死的時候你才死,你是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進入死亡的過程裏,並一直終極總結到你進棺材為止。你是一直在敗壞裏,這個敗壞是從情慾來的。但神的應許可以叫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