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2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雅各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 基督徒之完全的實行美德(五)
星期二(11/3)
基督徒生活裡需要平衡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裡,需要在基督徒實行的完全和神新約的經綸之間取得平衡。人的身體有兩肩、兩臂、兩手、兩腿、兩腳,這事實指明神的創造是平衡的。我們不該作不平衡的基督徒。我們需要在神的經綸和我們基督徒實行的完全這兩方面求得平衡。在我論雅各書的文字裡,我是力求平衡,指出雅各書在積極一面有基督徒實行的完全,在消極一面則警告我們,敬虔的人對神新約的經綸可能沒有清楚的異象。
也許由於雅各的虔敬,以及他在基督徒實行上的完全,使他與彼得、約翰同被稱為在耶路撒冷召會的柱石,甚至在其中為首。(加二9。)然而,就著神在基督裡新約經綸的啟示說,他卻不強,反倒仍在舊猶太宗教背景的影響之下,憑著禮儀敬拜神,並過敬畏神的生活。他在行傳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和雅各書二章二至十一節裡的話,都證實這點。
行傳二十一章的光景
現在我們來看行傳二十一章的光景。十八節說,『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保羅問候了他們,『便將神藉著他的職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事,都一一述說出來。』(19。)他們聽見了,『就榮耀神,並對保羅說,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20。)這裡的『萬』,原文的意思是無數,千千萬萬。這節聖經指明,雅各帶頭告訴保羅,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但他們都為律法熱心;這位雅各雖然相信了主耶穌,卻仍舊傳講並教導摩西的律法。他雖然藉恩得救了,卻仍然守律法。在行傳二十一章裡的,究竟是律法時代,還是恩典時代?這章聖經所記載的乃是混雜的。這種把律法時代與恩典時代混雜在一起的事,是神無法容忍的。
我們需要用屬天的天平衡量雅各,將他論到基督徒實行之完全的話擺在天平的一邊,而將他在行傳二十一章的話擺在另一邊。我們有了這兩邊,纔能對雅各有平衡的看法。比方說,如果我們只有雅各書一章而沒有行傳二十一章,我們對雅各的評價就會過高。但如果我們也有行傳二十一章,我們的觀點就會比較平衡。
我參考過一些論到雅各書的好書,但是在對雅各的評論裡,這些書中沒有一本題到行傳二十一章。因此,我盼望強調這件事實,就是如果我們要對雅各有平衡的看法,就需要以行傳二十一章為背景來看他的書信。我們讀了行傳二十一章,就會瞭解雅各為甚麼稱他的受信者為十二個支派,他又為甚麼在雅各書二章用『會堂』一辭。雅各說到十二個支派和會堂,這事實指明,他把猶太教的事物和照著神新約經綸之基督徒的生活,混雜在一起了。雅各自己的話指明這樣的攙雜。
行傳二十一章裡,雅各勸告甚至慫恿保羅,帶著那些有願在身的人到殿裡去:『你就照著我們所告訴你的行罷。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這些人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繳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說你的事都是虛的,反而你自己卻是按規律而行,遵行律法。』(23~24。)那時保羅已經寫了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他在那兩卷書中說,律法已經廢去了。然而,他還是照著雅各的建議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