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生命讀經 第六篇-2
日期:01/05-01/10
■ 星期五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提摩太後書生命讀經
第六篇 豫防的抗毒劑
貳 聖經
一 都是神的呼出
十六節說,『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這一節原文也可譯為:『凡聖經都是神呼出的,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也是有益的。』
要面對召會敗落中的死亡、敗壞和混亂,一章所根據的永遠生命,(1,10,)二章所強調的神聖真理,(15,18,25,)以及三章所尊重的聖經(14~17)都是必需的。永遠的生命不僅吞滅死亡,也給與生命的供應;神聖的真理,用一切神聖豐富的實際頂替敗壞的虛空;聖經不僅除去混亂,也給人神聖的亮光和啟示。因此,使徒在本書強調這三件東西。
神的呼出,指明聖經,神的話,乃是神的呼出。神的說話就是神的呼出。因此,祂的話就是靈(約六63)或氣。所以,聖經乃是這位是靈之神的具體化。那靈乃是聖經的素質、本質,猶如燐是火柴的基本本質。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劃擦聖經的靈,以點著神聖的火。
聖經(神的話)既為是靈之神的具體化,也就是基督的具體化。基督是神活的話,(啟十九13,)聖經是神寫的話。(太四4。)
二 有益的
按提後三章十六節所說,聖經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這裡的督責,即定罪,駁倒。改正,即矯正錯誤,使人轉到正路,恢復到正直的情形。教導,即照著義管教或懲治,憑義的成分和光景管教或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