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生命讀經 第四篇-1

 日期:01/26-01/31

■ 星期四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提多書生命讀經

第四篇 囑咐奴僕在奴役的社會制度中,要行得好

讀經:提多書二章九至十五節。

  在提多書裡,保羅在關於召會生活,家庭生活,奴僕在奴役社會制度中的行為,以及聖徒與政府的關係上給與教導。第一章主要的是論到召會生活。關於召會生活,保羅在該章說到兩個要點:召會的行政,以及在召會中正確的教導。召會的行政建立在正確的長老職分上,召會中的教導是基於使徒健康的教訓。這健康的教訓吞滅每一種宗教道理,尤其是猶太教和智慧派學說,以及各種不同的教訓。我們若要有健康且秩序井然的召會生活,召會裡就必須有正確的行政,以及照著使徒職事的健康教訓。

  在二章一至八節,保羅說到有秩序的人性生活。尤其他說到家庭生活。這八節給我們神聖生命裡正確人性生活的根基。我們在主的恢復裡應當過這樣的人性生活。為著耶穌的見證,我們需要最高的人性生活,就是照著神所賜給我們的神聖生命活出的生活。藉著神聖的生命,我們需要有達到最高標準的人性生活。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該有耶穌的人性。我們該渴望有我們所相信、所事奉並尊榮之基督的榮耀見證。這樣,我們就是照耀的金燈臺。這是我們關於人性生活的宣告。

  保羅說過召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以後,接著囑咐奴僕在奴役的社會制度中,要行得好。(二9~15。)保羅當然不贊同奴隸制度。然而,他這位神所指派的教師,且具有屬靈眼光的人,並沒有去摸既存的社會制度。他若那麼作,就會給讀者印象,他是社會改革者,而不是神經綸的教師,福音的使者。保羅與社會制度的改革沒有牽連。反之,他教導奴僕需要照著人格的最高標準而行。奴僕在他們的人性生活中,要有耶穌生命的絕佳見證。

  保羅若倡導廢除奴隸制度,就會被讀他書信的人視為社會改革者。那會混淆保羅那在任何一種社會制度中,在為人生活裡,活出基督神聖生命的教訓。為了保證亮光毫無攔阻的照耀,保羅隻字不題改正或改革社會制度的事。

  主耶穌在地上時,沒有摸社會制度。反之,祂在羅馬帝國主義者控制之下的國家,過著道地猶太人的生活。主耶穌生在該撒亞古士督的期間。祂受審問的時候,判決是由猶太總督本丟彼拉多宣佈的。主耶穌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主的國不是屬地的,在性質上是屬天的。為這緣故,主耶穌在地上時,沒有對付社會制度或任何屬地的政府。保羅表現同樣的態度。他沒有試圖改革羅馬的社會制度。

  保羅寫提多書時,好些奴僕成了在基督裡的信徒。照著民法,奴僕沒有權利。主人能給奴僕烙印,好像他是馬或騾一樣。不僅如此,主人能合法的將奴僕處死。何等可怕的制度!當然,神完全反對這樣的社會制度,因為這完全違反人在祂創造裡的地位。保羅當然不贊同這邪惡的社會制度;但他沒有試圖改革,卻囑咐奴僕在其中行得好,照著主耶穌人性的標準活在其中。甚至在這樣不公平的社會制度中間,基督徒也能活出有最高人性標準的生活。這是何等的見證!

  今天無論有些社會制度多糟,也沒有一個像羅馬帝國的奴隸制度那樣糟。聖徒們在那種社會制度之下過著耶穌那樣的人性生活,乃是神聖生命奇妙的見證。像動物一樣被買來並烙印的奴僕,能照著最高的標準見證神聖的生命,乃是神的智慧。

  有些人批評保羅沒有試圖改革社會制度。然而,我們曉得保羅是用最糟的社會制度作為機會,囑咐信徒在其中過耶穌那樣的人性生活。聖徒們若能在想像得出最糟的社會制度之下,過這樣的人性生活,那麼我們就該能在今天任何一種景況中過這樣的生活。讚美主,藉著神聖的生命,我們甚至在最糟的社會制度之下也能有最高的人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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