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1

 日期:08/25-08/30

■ 星期四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 召會成為三一神的具體表現(三)

讀經: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一節,二章十二節,三章十二節,四章七節,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三節,五節,十節,二章十三至十四節,十六節,歌羅西書三章十至十一節,啟示錄一章十一至十二節。

    蒙召進入神的國和榮耀 

    帖前二章十二節說,『要叫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那召你們進入祂自己的國和榮耀的神。』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看過,行事為人配得過神是甚麼意思。現在我們要進一步來看,蒙神呼召進入神的國和榮耀,實際上是甚麼意思。

    許多基督徒,連我們也不例外,都把聖經裡的事視為理所當然。譬如,我們讀到二章十二節,就理所當然的以為完全懂了。但我們對神的國和榮耀也許沒有正確的領會。我當然不是說我已經完全領會二章十二節;但我從研讀和經歷中,的確有一些領會。我所要說關於二章十二節的國和榮耀的話,主要是根據我的屬靈經歷。

    保羅在這一節經文裡說,神召我們進入祂自己的國和榮耀。毫無疑問,神的國和榮耀是祂呼召的目標。不幸的是,基督徒以為神召我們進入天堂。神不是召我們進入天堂,乃是召我們進入祂的國和榮耀。

    按照許多基督徒所瞭解的,現今這地不是神的國,但有一天主耶穌要回來,接管這地、治理這地。那個治理就是神的國。我們中間有許多人對於神的國可能就是抱持這種觀念。我不是說這種領會完全不正確。但我必須說,這種領會不完全正確,並且實在太膚淺了。

    神的國是甚麼?神的國就是神藉著我們得著彰顯。甚麼時候我們在日常的生活行動中把神彰顯出來,那就是神的國。神自己從我們裡面彰顯出來就是神的國。假如有一位弟兄在辦公室裡上班。因著他是一位信徒,有些同事可能和他作對。他們不高興有他在那裡。但是他如果天天在辦公室裡彰顯神,他的同事會發覺他與別人不大一樣。他們會知道這位弟兄身上有點特別。這就是神的國,也就是神從那位弟兄裡面彰顯出來。一面,別人會反對我們、批評我們、不高興我們;另一面,他們感覺到我們有一種無法形容的東西。這就是神的國,作祂藉著我們所得著的彰顯。如果所有的基督徒都彰顯神,那該有多好!這彰顯的確是神在地上的國。

    我年輕信主的時候,是照著傳統來領會二章十二節。我以為神召我只是要我將來進入祂的國和榮耀。我對於神的國和神榮耀的觀念非常膚淺,並且完全是客觀的。保羅對於神的國和神的榮耀不是這種看法。我們從二章十二節上下文可以看見,蒙召進入神的國和榮耀與行事為人配得過神有關。我們行事為人配得過神的時候,就有一種特殊的氣氛隨著我們,這種氣氛就是神的國。不僅如此,神的國在那裡,神的榮耀也在那裡。

    神的國和神的榮耀可以彰顯在我們的婚姻生活裡。一位弟兄和他的妻子如果活神,他們的行事為人就配得過神。然後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就有一種氣氛。別人進到這種氣氛裡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會感到敬意。這是神的國同著神的榮耀。今天基督徒的行事為人若配得過神,生活行動若彰顯神,神的國就要來到;人就要在地上看見神的國。

    我們已經多次指出,榮耀乃是神自己彰顯出來。每當主從我們裡面得著彰顯,我們就在一種可以稱為榮耀的光景裡。如果一個人走進一位弟兄家裡,而他正在和妻子爭吵,就沒有甚麼榮耀可言。但你如果去一位弟兄家,發覺他和妻子正在發光、照耀並湧流,你就會看見神的彰顯、神的榮耀。

    我們許多人能見證,當我們活神,行事為人配得過神,與神相配的時候,我們周圍就有一種氣氛;這種氣氛一點不差就是神的國。自然而然的,主得著了彰顯。這彰顯就是神的榮耀。關於二章十二節裡的國和榮耀,乃是一章一節進一步的說明;那裡告訴我們,召會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

    愛增多洋溢 

    保羅在三章十二節說,『又願主使你們彼此的愛並對眾人的愛,都能增多洋溢,正如我們對你們一樣。』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的召會,應當是由一班彼此的愛並對眾人的愛都增多洋溢的人所組成的。不論召會裡有多少信徒(五十、五百或五千),所有的聖徒都應當彼此相愛。不僅如此,他們的愛應當增多洋溢。這種愛當然不是出於我們屬人的性情。我們是墮落的人類,不可能有這種愛。但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的召會,卻是以這種增多洋溢的愛為特徵的。我們若真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的召會,我們彼此的愛就會增多洋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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