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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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召會的內在意義(四)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 為著祂的得榮耀,並為著作基督身體之召會的一

摘要
神永遠的定旨是要顯明並彰顯祂自己,首先是基督彰顯神,祂原是父懷裡的獨生子,在人性裡將神聖的父表明出來,但神渴望眾子在一裡彰顯祂,榮耀祂。在路加十二章五十節主説:「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主内在的神聖生命和榮耀渴望釋放,因此,這唯一麥粒藉著死與復活,將神聖的生命和榮耀釋放出來,這生命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九節所說的「火在地上著起來」本節説『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若是已經著起來,那是我所願意的。』這火乃是那經過死而復活的基督,釋放出父的榮耀,成為賜生命的靈。
基督得著榮耀後產生了宇宙的合併,父、子、靈彼此內住,互相內在,並與重生的信徒合併,這就是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節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的神與人的擴大合併。這擴大合併有三個具體的彰顯: 第一是十四章的『父的家』;第二是十五章『葡萄樹的枝子』;第三是十六章二十一節所說『婦人所生
的孩子』- 新人,這三者都是指召會說的。召會是神的居所,神的擴展和行動。
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所產生的召會成了神榮耀的彰顯,然而,這彰顯需要信徒心中的眼睛被開啟,看見自己是神家中的親人,是基督這真葡萄樹所產生的枝子,是宇宙新人的肢體,並看見自己應該藉著三一神的一來維持這個彰顯、這神聖的榮耀。
為此,在約翰十七章中,主的禱告是為著得榮(一至五節)與召會的一(六至二十四節),就是信徒在三一神裏的一,這一需要三層的保守。首先,在六至十三節主禱告召會應在父的名裏,就是在生命的源頭裡,即在父的人位裏享受包羅萬有的兒子名分。因為父渴望以衪的生命和性情取代人的天然性情,除去罪並保守那靈的一,這是第一層的保守。
其次,主在十四至二十一節為信徒禱告,求神用聖別的話-就是真理來維持那一。人得救後如果沒有藉神的話聖別,依然會落在撒但與世界的網羅裏,真理就是神的話,這話會洗滌、淨化信徒,使信徒得以自由、單純並脫離撒但與世界的轄制,這是第二層的保守。
最後,主在二十二至二十四節為信徒在榮耀的一裡禱告,求父的生命與性情充滿信徒,使信徒脫離己的野心、自高、意見和觀念而完全轉向神,並且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以神的榮耀取代自己的榮耀,「從榮耀到榮耀」使我們被保守在一裏並離開分裂,這是第三層的保守。

我們應該一直聯於神那生命的源頭,以父的人位取代我們天然的人位,藉著勤讀神的話並充滿主的話以抵擋魔鬼的試誘與世界的網羅,並否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以保守那靈的一,以滿足主的渴望,神渴望召會在三一中彰顯祂的榮耀。(郭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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