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之路-讀聖經的計畫
二二 難處
要解決聖經的難處,有幾個基本的原則:
第一,我們必須先相信聖經本身沒有難處。如果有難處,必定是我們自己想左了、想錯了。
第二,要解決聖經的難處,不可以只根據本處的意思。沒有一處聖經可以只按著本處的意思來解釋。遇有難處,必須把別處聖經合起來看,纔能得著斷案。有難處的聖經,絕不會與別處的道理起衝突。神寫聖經,不能寫這一邊而把那一邊忘記了。若有衝突,必定是我們的
頭腦有病。
第三,有的話雖然是別處聖經裏所沒有的,但是我們也得相信。不可只根據我們的成見和理由而不相信神的話。
第四,要解決難處,就要尋找憑據,尋找聖經裏的憑據,也尋找理由上的憑據。神所說的話,絕對是充滿了道理的,神絕不能說無理的話。
第五,我們所說的難處,是指解經上的難處,道理上的難處。(聖經裏的數字如有衝突,不要把牠當作難處,這是抄寫上的錯誤。最近發現一本西乃山的古卷,就有許多抄寫上的錯誤。因為在教會受逼迫的時候,聖經被燬,抄寫不易,數字上的筆誤是難免的。這並不是默示有甚麼問題。如果有人因此攻擊聖經的本身,那是過分的)。
我們把以上的原則看清楚以後,就可以把聖經中所有難解的地方類聚起來,像:創世記六章二節的『神的兒子們;』民數記十六章三十節的『活活的墜落陰間;』撒上二十八章十四節的『有一個老人上來,…掃羅知道是撒母耳;』馬太二十四章三十六節的『子也不知道;』路加二十二章三十八節的『兩把刀;』約翰二十章二十三節的『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希伯來六章六節的『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十章二十六節的『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彼前三章十九節的『在監獄裏的靈,』四章六節的『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些可以說都是解經上的難處。其餘像『駱駝穿過鍼的眼,』已經解決有四百年了,這算不得難處。還有行傳二十一章的保羅上耶路撒冷,也不是解經上的難處,而只是事情的難處。
現在我們要按以上的原則,具體的來解決一個舊約聖經裏的難處: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和主耶穌的再來發生很大的關係,因為主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路十七26。)挪亞的日子怎樣呢?『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有很多解經家認為這件事是指著塞特的兒子娶該隱的女子說的。許多通俗本的解釋都是這樣說。但是這種說法是牽強的。『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生出『拿非林』(中文譯作『偉人,』英文譯本的意思是『巨人,』原文的意思是『墮落者』)。試問塞特的兒子娶了該隱的女子,生的兒子怎麼就變作『拿非林』?塞特是人,該隱也是人,這種人生出兒子來,怎麼會變作和普通人不同的另外一種人?所以這種解經是很牽強的。
到底『神的兒子們』是指著甚麼說的?那當然要特別到舊約裏去找。找的時候,憑據就來了。我們可以斷定說,這個『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說的。約伯記是一個很有力的憑據。約伯記的寫作還在創世記之前,創世記是摩西的時代寫的,約伯記是亞伯拉罕的時代寫的。這是許多人所公認的。後來的書所用的字眼,往往是順著從前的書下來的。約伯記一章、二章、和三十八章所說的『神的眾子』是指天使,所以創世記六章所說『神的兒子們』也必定是指天使。主耶穌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二30。)這並不是說天使不會嫁娶,乃是說天使不嫁娶。神不許天使嫁娶,因為天使是靈。但是竟然出了一件事,是世界上最混亂的,就是創世記三章,撒但的靈進到下等動物─蛇─裏面去了。所以創世記三章是靈和下等動物的聯合。到了創世記六章,靈又和人聯合。天使是不應該嫁娶的,但是竟然娶人的女子了,所以生出『拿非林』來。『拿非林』出來的時候,神就要把他們滅絕。神要有天使,要有人,但不要有『拿非林。』神沒有造出這一類來,神所造的應該是『各從其類。』但是,鬼來和人聯合,在世界上就有了『拿非林,』所以神要重重的審判。後來,神為甚麼要滅絕亞衲族人?因為也是『拿非林。』本來『拿非林』在洪水的時候已經被滅絕了,但是到了迦南地,又有『拿非林,』所以又要滅絕。神不讓這樣的人存在地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