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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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讀經之路


二 要找出幹和枝
聖經裏的話,有的是正文,有的是解釋;有的話是主要的,有的話是附帶的;有的話像樹幹,有的話像樹枝。我們不要跟著枝走而忘記了幹,也不要只注意幹而忘記了枝。我們要看聖靈在這卷書裏到底講甚麼,怎樣講法,祂一共題起多少件事,經過多少話,纔達到祂的目的。要把這些一步一步的想下去。要跟著聖靈的意思走。祂有祂的正文,祂還有祂的解釋。你講話講到一半的時候,有幾句解釋的話出來,這是枝子。可是枝子也不會一直長到天上去而不回來。祂解釋了五節、十節,又回到樹幹來。我們不要一直注意在解釋裏,也要隨著聖靈回到主題來。書信的話,往往是一段正文,插進一段解釋。我們必須分清楚甚麼話是樹幹,甚麼話是樹枝,纔能讀得懂。我們讀的時候,不可一路衝過去。當聖靈拐彎解釋的時候,我們也得跟著拐彎;當祂回到正文的時候,我們也得回到正文。我們要十分的細嫩,十分的不相信自己,完全沒有肉體的把握,纔能跟得上聖靈的思想。
聖經的話有幹、有枝,而枝幹之間,又互相聯繫,成為一個整體。比方: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他不是光要給我們三章二十三節,或者六章二十三節,或者八章一節。全部羅馬書包括了一個完全的意思,一個完全的單位,裏面一點殘缺都沒有。所以,我們不可斷章取義的只拿幾節聖經出來講。借用是可以的,但是要分清到底是借用或者是解經。如果要借用,也必須明白上下文是甚麼。不然的話,就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
我們的思想有了訓練,我們就能學習用思想來定住光。光的照亮是霎時之間的,必須用思想來定住牠。我們的思想如果沒有受訓練,沒有學會進入聖靈的思想,那麼當啟示來的時候,就沒有思想來定住光。所以我們的思想必須受訓練,必須完全客觀,完全跟著聖靈走。聖靈說話有祂的路,比方:羅馬一、二章說到人的罪,三章就有救贖,四章就有信,五章就有罪人,到六章罪人死了,到七章有兩個律,到八章就說到聖靈,九至十一章是比方,十二章是說到基督徒和教會,十三至十六章說到一個得救的人各種各樣的行為應該怎樣。我們讀的時候,要懂得聖靈當時說這些話的意思。我們要注意,聖靈在每一段裏都有祂主要的思想:先說了人的罪,纔說到罪的解決,和神的義的成功;再說到信,和信的難處是人的行為。此外,還不只是人的罪的問題,還有人的問題,所以六章就說到罪人(舊人)的釘死。要解決人的罪,是藉著相信主的替死;要解決罪人,是藉著相信與主同死。九至十一章用以色列人的事作比方,把神的恩典和信解釋了。十二章說到奉獻的基督走的情形。…從第一章一直到十六章,充滿了保羅的感覺。這是幹。至於枝,在第一段裏就有分枝:聖靈在那裏解釋人的罪,祂把外邦人說了一下,也把猶太人說一下,然後仍舊回到祂主要的思想裏來。我們讀聖經,總得隨著聖靈的思想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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