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神所注重的,乃是一個人信主之後該如何
林前 六章9~11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受迷惑,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有人從前也是這樣,但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已經聖別了,已經稱義了。
弗 四章22~29節 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了舊人,這舊人是照著那迷惑的情慾敗壞的;而在你們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所以你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偷竊的不要再偷,倒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好有所分給需要的人。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只要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好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
一、偶像的事徹底對付
帖前 一章9節下 你們又是怎樣離棄了偶像轉向神,來服事又活又真的神,
約壹 五章21節 孩子們,你們要保守自己,遠避偶像。
林後 六章16節 神的殿同偶像有甚麼一致?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二、不正當的東西應當了結
徒 十九章19節 又有許多行巫術的人,把書拿來,堆在眾人面前燒燬了。他們計算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銀幣。
三、虧欠人的應當賠償
路 十九章8節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看哪,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四、未了之事物的了結
1.對未得救之親屬、朋友、同事、同學
太 八章21~22節 門徒中另有一個對祂說,主阿,准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
林後 六章14~15節 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
2.犯罪的職業
結 二十八章16節上 因你貿易很多,你中間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你犯了罪。所以我將你當作俗污之物,從神的山驅逐你。
啟 十八章15節 販賣這些貨物,藉她致富的商人,因懼怕她所受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著,哭泣悲哀,說。
參、藉著我們每天讀聖言,神的話就在我們裏面作工;並且那靈藉着話自然而然的將神的性情同神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被神構成。
尼 八1節註1第二段 要重新構成神的子民,就需要用神口裏所出、彰顯神的話教育他們。重新構成神的子民,乃是將他們放在神的話裏,使他們被話浸透,藉此教育他們。神的話與那靈是一。(約六63,弗六17。)藉著我們每天讀聖言,神的話就在我們裏面作工;並且那靈藉著話,自然而然的將神的性情同神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被神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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