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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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按照神新約的經綸,在四個階段裡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三)在祂復活與升天的階段裏

本篇信息是從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來看基督在復活和升天裏的內在意義。基督在復活裏所要達到的目的,是要使我們作祂團體的後裔,使我們能過一種生活,作為祂的延續,以為著神的喜悅。而基督在升天裏所行的,是要使我們作基督的俘虜,使我們能作一種宣揚祂得勝的工作,以成就神的新造。

五十三章十節下到十一節不僅是說到基督的復活,更是說到基督在祂的復活裏:「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便心滿意足;那義者我的僕人要使許多人因認識祂而成為義的;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接著十二節上說到基督在升天裏:「所以我要使祂與至大者同分,與至強者均分擄物。」這節的「我」、「至強者」跟「至大者」,都是指耶和華神,父神;「祂」就是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

在第壹大點,我們看見在新約中所啟示基督在祂復活裏的六項出產:(一)作為經過過程的基督,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二)作為居首位者,就是在萬有中居首的一位,基督成了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和身體的頭。(三)作為神而人者,基督在祂的人性裏由神所生,成為神的長子。(四)作為復活的生命,基督重生了祂所有的信徒。(五)作為一粒麥子,基督產生了許多子粒;這些子粒就是基督的擴增,乃是一個餅-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組成分子。(六)藉著祂釋放生命的死並祂分賜生命的復活,基督產生了團體的後裔,作為祂的魂勞苦的果效;祂在復活裏必看見這後裔,便心滿意足。這些都是按照神聖的話對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啟示。以賽亞雖只寫了寥寥幾節論到在復活裏的基督,卻包含以上各點-使徒保羅對基督的復活所作的解釋和說明。

在第貳大點,我們看見在基督的升天裏,有一個基督勝利的展示,分享基督得勝所取得的擄物、俘虜。擄物指明爭戰的得勝,主勝過了撒但、罪和死,來得著擄物。我們要看見,這個擄物包括我們。然後在祂的升天裏,祂將爭戰所得的擄物,就是我們眾人作為禮物,帶給父。父又把這個禮物賜給子,子就把這些恩賜賜給基督的身體,為著成全聖徒。所以,這個擄物至終的受益者就是基督的身體。

今天神正在從祂的舊造中產生出祂的新造。新造乃是由神聖生命所變化過的舊造。至終,我們的身體都要改變形狀。同時神為著祂新造的工作,乃是要完成新耶路撒冷的構成,作神團體的彰顯,並作聖徒的福分,直到永遠。阿們。
  

(李來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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