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光和血
在事奉的事上,是容易得罪神的(和干犯聖物的罪等等)。在事奉的路上,一面有恩典,有甘甜,一面卻是嚴肅可怕的,因此在事奉中,必須有光和血,你不事奉,許多隱藏的汙穢就看不到,一旦事奉,神就把你擺在光的審判中,那些隱藏的汙穢就被顯明出來了。光一顯明,血就洗淨,生命就得到供應。
要有愛和誠實
在事實上,要用愛心和誠實彼此提醒。不要有虛謊,要內裏誠實,不做外面的好看,虛偽是在仇敵面前,為裝假守門。
有了神生命的人,就有愛在裏面,但仍然需要啟發才可以,弟兄姊妹中如有清潔的愛,從不虛謊不裝假的心情出來,整個“身體”就會得到供應。在愛中,把別人的事,當做自己的事,這才會摸到身體的實際。
我常看見弟兄姊妹在一起聚會都很好,一旦一齊做事,就發生難處,如何解決?途徑就是:一、愛心,二、說誠實話。有的人互相指責對方的缺點,雖然誠實但卻沒有愛。有的人外表非常客氣,但是沒有誠實,不真。愛和誠實都是裏面的東西,但誠實還要用話說出來才可以。當我們看到別人身上有什麼不合弟兄姊妹都裏外一致,心向神敞開,對人也是一樣。
做事不要過分勉強,有什麼事情是自己難以承當的,就當以愛和誠實說出來。在事情未有解決之先,應當一面等候,一面設法解決。凡是以誠實做的事,在仇敵面前都是有見證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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