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中神的福音(七) 基督的復活以及信徒在基督復活生命裏對祂的經歷
羅馬書啟示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有六方面。我們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那位;亞伯拉罕照神的吩咐獻上以撒時,就表樣說,所經歷的能力就是神復活的大能。基督是藉著 父的榮耀,也就是藉著神性的顯耀,從死人中復活。論到基督是神,基督自己從死人中復活;論到基督是人,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
基督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滿足神的要求,我們因祂的死已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裏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此外,祂這位復活者,在我們 裏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我們是向主活,也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 8~9)。
基督是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祂的復活就是祂出生為神的長子。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就是神的獨生子。基督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 性毫無關係的元素,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藉著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藉著復活,帶 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裏,藉著復活,將人帶到神裏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 進神聖的兒子名分裏。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神要以這長子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
基督的復活是祂的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以進入信徒裏面。這賜生命的靈是復活的實際。祂臨到我們時是那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我們接受基督,不僅接受救 贖的基督,也接受賜生命的基督;我們在享受救贖的基督,就是羔羊,也在享受那是靈的基督,就是那靈。我們若認識並經歷基督作為是靈的基督,就會被帶進復活 裏,並活在復活裏。
羅馬書也揭示信徒在基督的復活生命裏對基督的經歷。那算作我們義的信,乃是信靠那按公義為我們的罪審判基督,按公義將祂治死以代替我們,又按公義使祂從死 人中復活的神。我們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基督從死人中復活,是人看不見的,所以必須人信。基督的死雖然救贖了我們,但 必須祂在復活裏的生命,纔能拯救我們。所以,我們必須信神在祂身上所行這莫大的神蹟,就是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纔能不僅蒙救贖,而且得拯救。
我們受浸以後,就成了在復活裏的新人,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馬六章五節說,我們必要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這不是指將來客觀的復活,乃是指現今生長的 過程。基督死的成分如何只在祂裏面,照樣,基督復活的成分,也只在基督自己裏面;祂自己就是復活。當我們經歷正確的受浸以後,就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繼續 在祂裏面,與祂聯合生長;這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基督在祂的復活裏,遠超過敗壞和死;我們在這復活裏與祂是一,也就遠超過敗壞和死。
我們已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歸與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丈夫;這指明我們在作妻子的新身分裏,在人位、名義、生命和存在上,與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有生機的聯結 (羅七4)。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我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和我們整個三部分的人,使我們能完成神要得 著基督身體的旨意。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是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因為召會是在基督復活裏的新造(林後五 17)。所以,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必須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我們要過身體的生活,也必須活在與復活基督生機的聯結裏。
※彭啟浤弟兄
基督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滿足神的要求,我們因祂的死已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裏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此外,祂這位復活者,在我們 裏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我們是向主活,也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 8~9)。
基督是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祂的復活就是祂出生為神的長子。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就是神的獨生子。基督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 性毫無關係的元素,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藉著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藉著復活,帶 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裏,藉著復活,將人帶到神裏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 進神聖的兒子名分裏。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神要以這長子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
基督的復活是祂的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以進入信徒裏面。這賜生命的靈是復活的實際。祂臨到我們時是那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我們接受基督,不僅接受救 贖的基督,也接受賜生命的基督;我們在享受救贖的基督,就是羔羊,也在享受那是靈的基督,就是那靈。我們若認識並經歷基督作為是靈的基督,就會被帶進復活 裏,並活在復活裏。
羅馬書也揭示信徒在基督的復活生命裏對基督的經歷。那算作我們義的信,乃是信靠那按公義為我們的罪審判基督,按公義將祂治死以代替我們,又按公義使祂從死 人中復活的神。我們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基督從死人中復活,是人看不見的,所以必須人信。基督的死雖然救贖了我們,但 必須祂在復活裏的生命,纔能拯救我們。所以,我們必須信神在祂身上所行這莫大的神蹟,就是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纔能不僅蒙救贖,而且得拯救。
我們受浸以後,就成了在復活裏的新人,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馬六章五節說,我們必要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這不是指將來客觀的復活,乃是指現今生長的 過程。基督死的成分如何只在祂裏面,照樣,基督復活的成分,也只在基督自己裏面;祂自己就是復活。當我們經歷正確的受浸以後,就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繼續 在祂裏面,與祂聯合生長;這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基督在祂的復活裏,遠超過敗壞和死;我們在這復活裏與祂是一,也就遠超過敗壞和死。
我們已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歸與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丈夫;這指明我們在作妻子的新身分裏,在人位、名義、生命和存在上,與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有生機的聯結 (羅七4)。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我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和我們整個三部分的人,使我們能完成神要得 著基督身體的旨意。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是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因為召會是在基督復活裏的新造(林後五 17)。所以,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必須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我們要過身體的生活,也必須活在與復活基督生機的聯結裏。
※彭啟浤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