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三篇-2

 日期:06/08-06/13

■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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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三篇 長遠活著且能拯救的神聖大祭司

一 祭司職分的更換

1 從亞倫的等次更換為麥基洗德的等次

    七章十二節告訴我們,祭司職分已經更換。首先,從亞倫的等次更換為麥基洗德的等次。(11,15,17。)在舊約裡,祭司的職分是照著亞倫的等次,那是受死阻隔的。在新約裡,祭司的職分更換為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那是永久的。

2 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換為猶大的君王支派

    祭司的職分,也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換為猶大的君王支派。(13~14。)在舊約裡,利未是祭司支派,猶大是君王支派。主從猶大支派而出,使祭司職分因而更換,並將祭司職分與君王職分合併於一個支派,(亞六13,)正如麥基洗德所顯明的,他是大祭司,又是君王。(來七1。)

3 從人更換為神的兒子

    二十八節指明,祭司的職分也從人更換為神的兒子。舊約裡所有作祭司的人都是脆弱的,受制於死,但神的兒子是永遠活著的。祂是神的獨生子和神的長子,乃是新約祭司職分所憑以構成的生命。祭司職分已經從人更換為既是神的獨生子,又是神長子的這樣一位身上。在這一位裡,有成為肉體的神性,也有拔高的人性。在這一位裡,有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和復活。在這一位裡,有神長子神聖的出生,這出生產生了神的眾子。在新約裡,祭司的職分已經更換到這一位身上。

4 律法也必須更換

    十二節說,『祭司的職分既已更換,律法也必須更換。』舊約的祭司職分,有舊的律法。現在,新約的祭司職分,就該有新的律法。所以律法也必須更換。

a 從字句的律法更換到生命的律法

    律法的更換乃是從字句的律法更換到生命的律法;基督就是照著這生命的律法,成了活著、永久的大祭司。基督成為大祭司,不是照著字句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16。)在新約裡,基督的祭司職分不是字句的,乃是生命的。現今基督作大祭司,乃是用祂那不能毀壞之生命照顧我們。然而,許多基督徒仍然想要回到河那邊字句的律法。靠著主的憐憫,我們已從河那邊,就是字句那邊,過到了這邊,就是生命這邊。我們乃是在這不能毀壞、永遠的生命裡,有分於並享受今天基督的祭司職分。

b 從軟弱無益的誡命,更換為更美的盼望

    十八至十九節說,『一面是先前的誡命,因其軟弱和無益,而被廢掉,(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關於利未祭司職任之律法的誡命或條例,因其字句上的軟弱,已被廢掉。誡命不是生命的事,不過是字句上死的誡命,所以毫無益處。律法乃因人肉體的軟弱,一無所成。(羅八3。)

    律法的更換,廢掉了舊律法,並引進了更美的盼望。這更美的盼望是甚麼?乃是生命的祭司職分。這盼望主要的是在於生命,就是那不能毀壞的生命。因為那照顧我們的祭司職分是在這生命裡,所以我們滿有盼望。當你感覺軟弱,而知道這感覺是假的,這就指明,你是滿了盼望。倘若你的妻子對你說,你軟弱了,你必須回答說,『親愛的,這個軟弱是假的。不用多久我會像亞伯拉罕一樣,是剛強的戰士。因著我的麥基洗德祭司的職分,我滿了盼望。』你若這樣說,就指明你滿了更美的盼望。這更美的盼望就是在生命裡的祭司職分。只要有生命,就有盼望。惟獨死人沒有盼望。只要我們活著,就有相當多的盼望。律法的更換,廢掉死的字句,並帶進生命的盼望。永遠不要失望,我們有更美的盼望。我們有不能毀壞之生命的祭司職分。

    很多次有人向我說,『李弟兄,我們從來沒有看見你煩惱過。在你的基督徒生活中,難道沒有任何試煉和難處麼?』我所遭遇的難處,一點也不比你們任何一位少。惟一的不同處,在於我不相信我的難處。我相信我的盼望。在我裡面有更美的盼望。我們都有這盼望,因為那照顧我們的祭司職分所根據的律法,已經從軟弱和無益的誡命,更換為不能毀壞的生命。

二 神的獨生子和神的長子成為大祭司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也是神的長子,這兩種身份,都是祂作大祭司的資格。(來七28。)祂憑這雙重的資格,成了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成為大祭司,乃在於祂既是神的獨生子,又是神的長子。

1 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成了祭司

    基督成為大祭司,不是照著律法無能的字句,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大能的元素,(16,)這生命是一切都不能毀壞,都不能消除的。這是無窮的生命,是永遠、神聖、非受造的生命,也是經過死亡和陰間之試驗的復活生命。(徒二24,啟一18。)今天基督就是藉著這樣的生命供職作我們的大祭司。因此,祂能拯救我們到底。(來七25。)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是神自己永活的兒子。祂滿有能力。一面,祂在天上;另一面,祂也在我們的靈裡。在這兩端之間,就是在天和我們的靈之間,有天梯上往來的交通,因為祂的祭司職分不斷的從寶座流到我們靈裡。並且所流通的不是知識,乃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2 是神起誓立的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和長子,祂成了大祭司,乃是神起誓立的。(20~21,28。)沒有一個利未祭司是神起誓立的。根據詩篇一百一十篇,神起誓要立基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七章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裡的這個誓言。這是強有力的證明,基督成為神聖的大祭司,乃是神起誓所立的。

3 成全直到永遠的

    在希伯來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看見,基督已經得了成全,直到永遠。我們曾經題過,基督作為神的獨生子,是不需要成全的。然而,祂要成為神的長子,就需要被成全。祂復活以後,就成全直到永遠。現今祂乃是全然得了成全,受到了裝備,且彀了資格作我們的大祭司,直到永遠。我們有充分的把握信靠祂,因為祂是全然得了成全。

4 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

    二十二節說,『祂就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基督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乃是基於祂是活著、永久的大祭司。保證這辭,原文的字根中含有身上肢體的意思。這辭在這裡的意思是,身體的一個肢體,向身體以自己為擔保。譬如,我的手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保證為手臂作任何事。這一節的保證,意思是說,基督向新約,並向我們眾人,以自己為憑質。祂是受契約束縛者,擔保者,保證會作一切必需的事,使新約得以完成。

    手一旦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就成了保證,擔保為手臂作一切的事。即使手不願為手臂作甚麼,仍必須去作,因為手已經向手臂保證了。基督當然不會不肯為我們效力,但即使祂不願意,也太遲而不能拒絕了,因為祂已經向新約,並向我們所有在新約之下的人,以自己為擔保。祂必須為我們效力。

    這個思想含意很深,並完全是生命的事。你是否知道,你肉身的生命以自己向你擔保?你肉身的生命不管願意或不願意,都必須為你作一切的事,因為你肉身的生命已經以自己為擔保,保證為你效力作一切的事。牠受了束縛,必須如此行。

    照樣,基督也簽了具約束力的契約。這約是怎樣簽的?乃是藉著基督向新約,並向我們,以祂自己為憑質。祂不可能改變主意。這已經太遲了。不管我們是否明白,不管祂是否願意,祂都必須為這約效力,因為祂已經以自己為憑質了。因此,祂是新約的保證。這種擔保,完全在於祂神聖的祭司職分。

    我的手雖然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但我的手能力很有限。手能拿起一本書,但無法拿起一張重的桌子;基督卻是無限量的,祂的擔保也是無限的。這位對我們以自己為憑質的基督,乃是無限量的。祂不僅願為我們作成一切,也能為我們作成一切。祂乃是有資格、有能力的保證。祂總是便利的,也是得勝的,能完成祂所擔保的一切事。

    假若你有一位朋友,請你為他向銀行簽約作保。如果銀行經理知道你只有幾塊錢,他必定不會接受你的擔保,即使你答應要忠信的承擔你所擔保的一切,他也不會讓你簽約作保。但是基督的資產何止億萬。祂以自己為憑質,一切就都包括在內。所以新約,就是憑生命之律所立定的約,是永不失效的,因為基督是這約的保證。包括在這約裡的一切,都必完成。但不是由我們來完成,乃是由我們的保證來完成。基督不僅是新約的完成者,祂也是保證,是其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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