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2

 日期:03/23-03/28

■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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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 聖別人的與被聖別的

壹 聖別人的

一 成為肉體的神子

    誰是那聖別人的?那聖別人的,乃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在成為肉體以前,還在原初的狀態中時,就不能聖別我們。但今天這位聖別我們的,不僅是神的兒子,更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祂若從來沒有成為肉體,就絕不能聖別我們。我很強的這樣說。縱然祂能照著你的想法聖別你,祂卻不能照著神的經綸聖別你。

二 釘十字架、復活、得榮、被高舉的人子

    基督作為成為肉體的一位,乃是人子;這位人子還不能聖別我們,直到祂經過了釘十字架、復活、得榮、並被高舉這些過程,祂纔合格作那聖別我們的。這位成為肉體的神子,必須經過死與復活,使祂的人性由神而生,並使祂得著榮耀,而被高舉,祂纔得著那聖別人者的地位。

三 所產生之神的長子

    為要成為聖別人的,基督必須產生為神的長子。(來一6。)在耶穌基督復活以前,神沒有長子,只有獨生子。長子與獨生子有甚麼分別?基督是獨生子,沒有人性,只有神性。祂成為肉體時,穿上了人性。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人生,乃是過渡時期。一面,祂還是神的獨生子;另一面,祂也穿上了人性。祂裡面的神性是神的兒子,但祂的人性卻不是神的兒子。所以,在那三十三年半裡,耶穌是很奇特的。祂一面有神性,是神的兒子;另一面也有人性,而這部分卻不是神的兒子。祂人性的部分還沒有由神而生。照著祂的神性,祂是神的兒子。但是在祂復活以前,祂人性的部分還沒有由神而生。祂必須經過死與復活,好叫祂的人性部分由神所生。詩篇二篇七節是這事很強的根據:『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處經節的豫言,應驗在主復活之日。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說到基督的復活時,引用詩篇二篇七節,證明這事。基督復活的那日,纔在祂的人性裡生為神的兒子。然後祂就成為神的長子。現今祂是長子,兼有神性與人性。基督作為神的獨生子,並不具有人性。祂成為肉體來到地上後,就有了人性;但是在那三十三年半之中,祂的人性還沒有由神而生。乃是藉著祂的復活,祂的人性部分纔為神所生。藉這出生,祂就成為神的長子。神的獨生子

    只有神性而沒有人性;但耶穌如今乃是神的長子,兼有神人二性。這不是一件小事,乃是一件大事。

    讓我問你,你是神的兒子麼?你若說是,我就再問你,你是神那一種的兒子?你是像神的長子,還是像神的獨生子?我們要回答說,我們是像神的長子一樣,因為我們作神的兒子,兼有神的性情和人的性情。我們作神的兒子,是以長子為依據,而不是以獨生子為依據。

    現在我們就能彀明白,為甚麼神的獨生子不能聖別我們,只有神的長子纔能聖別我們。長子之所以能聖別我們,是因為祂與我們一樣有兩種性情,也因為我們與祂有同樣的性情。這位聖別我們的,不僅是神的獨生子,也是那位兼有神、人二性之神的長子。因為祂與我們有同樣的兩種性情,所以祂能聖別我們。惟有當長子產生出來以後,那聖別人的纔能就職,來執行聖別人的工作。這意思是說,祂必須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得榮耀、被高舉等等過程,然後纔成為神的長子。換句話說,神的長子產生出來了。祂就是那聖別我們的。祂彀資格作那聖別我們的,而我們也能成為那些被聖別的。

    那聖別人的,是基督,是神的長子;那些被聖別的,是信基督的人,是神的許多兒子。神的長子和祂許多的兒子,都在復活裡為同一位父神所生,(徒十三33,彼前一3,)有同樣神聖的生命和性情。因此,祂稱他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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