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 第九篇-3

 日期:12/08-12/13

■ 星期三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

第九篇 對各種年齡的聖徒

盡我們的職責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題出的第四點是我們職責的事。我們需要有人性,我們需要運用智慧,我們需要有全般的純潔,我們也需要盡我們的職責。在召會生活中,每個人都必須盡某種職責,沒有人該閒懶或好管閒事。在五章四節保羅說,『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學著孝敬自己的家人,用回敬的奉養報答母親或祖母,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這裡的報答指回報、酬報,對長親表示感激。

    在十三節,保羅說到一些人『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懶惰,而且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有些人懶惰,似乎無事可作。但他們的懶惰使他們成為好管閒事的人。他們挨家閒遊,說長道短,『說些不該說的話。』在召會中沒有人該懶惰,也沒有人該說長道短,或好管閒事。反之,每個人都該有事可作,有正確的職責要盡。

    保羅既知道所有的聖徒都需要盡自己的職責,就告訴提摩太,不要允許少於六十歲的寡婦記在冊上。(9。)然後他告訴提摩太,要拒絕年輕的寡婦,因她們廢棄了當初的信誓。(11~12。)信誓,直譯,信。指誓約、應許。這指明有些人曾應許、起誓守寡把自己獻上,也許為專心於召會的某些服事。

    在十四節保羅接著說,『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育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對者有辱罵的機會。』生育兒女和治理家務,對那些懶惰、好管閒事的女人,(13,)乃是拯救和保護。這是神為著約束並保護墮落的女人而有的命定。(創三16。)

    保羅在提前五章十四節說到年輕的寡婦嫁人,與他在林前七章八節所說的多少有點不同。林前七章八節的話,是保羅早期盡職時的願望;提前五章十四節是保羅後期盡職時,根據他對年輕寡婦的閱歷而作的勸告。這裡的不同指明,甚至在神所默示的教訓裡,保羅也不是拘泥不變的。反之,他能非常有彈性。這指明在新約裡,對於一些事並非拘泥不變的。在有些事例中,我們採取的作法可照著實際的情況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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