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2
日期:11/24-11/29
■ 星期二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 召會行政中的監督與執事
6 樂意待客
作監督的另一項資格是他必須樂意待客。樂意待客需要愛心,對人的關切和忍耐。合格的長老必須有這些美德。
沒有一事比待客更麻煩。待客試驗長老的資格。待客的原則是施而不受;這是受苦而不要求任何回報。待客的意思是喜樂的犧牲,卻沒有償報。長老必須有心和靈這樣待客。
7 善於教導
在二節保羅說,作長老的該善於教導。這裡的教導類似父母教導兒女。作長老的對於地方召會的信徒,必須善於有這種家庭式的教導。
父母若沒有受過合式的教育,就很難教導兒女。照樣,長老若要善於教導,就需要有知識。譬如,長老該能解釋基督的奧祕是甚麼。一位弟兄對真理若沒有知識,就不彀資格作長老。作長老的該能教導聖徒,好像父母幫助兒女作家庭作業。然而,這不是說,每位長老都該是教師。父母不需要作教師,以幫助兒女作家庭作業。照樣,長老不都是教師,但他們都該善於教導。
8 不醉酒滋事
在三節保羅列舉其他的資格:『不醉酒滋事,不打人,只要和藹,不爭競,不貪財。』保羅說作長老的不該醉酒滋事,當然,他是想到不飲酒過度。然而,這裡的原則是作長老的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該過度。這需要有力的自制。例如,在飲食和衣著上,長老不該過度;這試驗他運用自制的能力。
9 不打人
下一個條件,『不打人,』與約束人的脾氣有關。這含示有力的約束脾氣。作長老的該是不發脾氣的人。
10 和藹
和藹即對待別人謙讓、親切、溫和、合理、體貼,就是不嚴厲對待人。
11 不爭競
作長老的不該爭競。他不該爭吵,而該與人和睦,不與別人爭辯,或與他們爭競。即使有人來與他相爭,他也不該還擊,而該學習不爭競。
12 不貪財
作長老的不該貪財。錢財對所有的人都是試驗。長老在錢財的事上必須清潔,特別因為召會的款項是由長老管理。(徒十一30。)作長老的必須領悟,他經手的錢財不是為著他個人的利益。他甚至不該有財利的思想。
13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在提前三章四至五節保羅接著說,『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莊重服從。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料神的召會?』好好管理自己的家,證明這人合格作地方召會的監督。作長老的應當操練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並維持良好的秩序。任何不知道如何管理自己家的人,就不能照料神的召會,這是很清楚的。
14 不是初信的
六節說,『初信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為高傲所蒙蔽,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審判裡。』蒙蔽,直譯,為煙霧所遮蔽。在這裡高傲比作煙霧,遮蔽人的心思,將其弄瞎,用高傲的自大使其昏昧。為高傲所蒙蔽的人,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審判裡。這裡的審判,指撒但因處高位而驕傲,所受的審判。(結二八13~17。)魔鬼因著他來自驕傲的背叛而受審判。魔鬼是驕傲、瞎眼、背叛的;為此,他受了神的審判。
15 在外人中間有好見證
在提前三章七節保羅繼續說,『監督也必須在外人中間有好見證,恐怕他落在魔鬼藉著人的辱罵所設的網羅裡。』長老向自己、向家人、向召會,向外人─社會,都必須是對的。
並且照上下文看,長老在意願、動機、性格、態度和言行上,也都必須是對的。落在魔鬼所受的審判裡,是由於長老本身的高傲;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是因外人的辱罵而引起。長老應該警惕,一面不高傲,另一面不被人辱罵,好避開魔鬼的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