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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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六)生命的交通

上篇信息說到這個交通是「獨一的神聖交通」,這週我們繼續來看這個交通也是「生命的交通」。約翰壹書一章二至三節說:「我們…將…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這節說出交通乃是出自神的生命,也是神的生命所帶給我們的。

成為我們生命的經歷和屬靈的實際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節聖經進一步啟示生命的交通是在聖靈裏並藉著聖靈。惟有當我們活在聖靈裏,並隨從聖靈時,生命的交通才會成為我們生命的經歷和屬靈的實際。因此在我們這一面,就需要顧到對這生命交通所該負的責任,亦即我們要堅定持續在生命的交通裏,順服膏油塗抹的教導,行在光中,並認罪,接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與贖愆祭。當我們這樣留在那是永遠生命之神的交通裏,也就是持續留在對祂的享受裏時,我們就有分於神的神聖性情,就是靈、愛和光。

放下一切重擔,給主五分鐘

李常受弟兄在《神新約的經綸》一書的第四十二章說:「我們能有這樣的生活,接受那是生命源頭、是愛、是光的神,惟一的路乃是我們在祂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我們必須停留並保守自己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我們…必須每天都有一段確定、分別出來的時間,在交通中與父同在。這段時間至少該有五分鐘。你為著這種交通的時間越長越好。在這段時間裏,不要顧到任何事,乃要放下一切的重擔。要有一段時間,完全是來接觸神聖生命的源頭,好留在神聖的交通裏。要有這樣一段時間,首先必須操練把每件事都辦妥。然後慢慢的還必須學習,即便有許多事沒有辦妥,仍然能有這段交通的時間。在開頭的時候,你若有什麼事沒有辦妥,你的心總是懸在那裏。在你交通的時間裏,你的心思會飄蕩,想到必須去作或承擔的事。然而,你必須改進留在交通裏的實行,直到你進展到一個地步,就是有許多事還沒有辦妥,也能有固定的時間自由的與父同在。既使周圍有許多非辦不可的事,仍能分別一些時間來享受父神聖生命的交通。」

總要盡力保守自己

「你也必須學習在這段分別出來的時間裏,保守自己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與主同在三、四分鐘之後,也許電話響了。就讓它響吧,你不需要去接。要學習免受外界的攪擾,好保守自己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最後,你必須學習停下一切會打斷你交通的事。總要盡力保守自己在神聖的交通裏。然後你就要享受父神是生命的源頭,是愛,也是光。」

感謝主!但願這篇信息,不僅給我們看見生命交通的啟示,也把我們帶到生命交通的操練與實際裏。阿們!               

(李來安弟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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