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六篇-2

 日期:08/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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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六篇 三一神具體化於話裡,以產生為著召會生活的聖別生活(二)

   信的兩方面 

   信有兩方面:客觀的一面和主觀的一面。我們領受神話語的時候,這話就成了我們客觀的信仰,也成了我們主觀的信心。客觀的信仰是指我們所相信的事物,主觀的信心是指我們相信的行動。我們藉著這樣的信蒙了重生、從神而生,我們與神之間就開始有了生命的關係。不僅如此,藉著這樣的信,我們被擺在基督裡。我們從前是在基督以外,但我們如今藉著信,得以在基督裡。這意思是說,我們與基督之間有了生機的聯結。這是基督徒生活的開始,這種生活乃是聖別的生活,總結為召會生活。這樣,三一神就傳輸到我們全人裡面,使我們得有新的生命,神聖的生命。因著這新的生命,我們與神有了生命的關係,與基督產生了生機的聯結。藉著這個關係和聯結,我們就開始基督徒的生活;這種生活是聖別的生活,是為著召會生活的聖別生活。

   信心的工作 

   現在我們已經把第一節看得相當完全了,接著要來看第三節。保羅在這裡說,『在我們的神與父面前,不住的記念你們信心的工作,愛心的勞苦,並對我們主耶穌基督之盼望的忍耐。』保羅在這節經文裡說到三件事:信心的工作,愛心的勞苦,以及盼望的忍耐。先是有信心的工作。信心是藉著領受話而來的,這話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我們領受這話的時候,信心就在我們裡面產生。我們已經看過,信是客觀的,也是主觀的。

    在原文裡,三節的『信心』之前有指定冠詞。這指明本節乃是說到這信心的工作。這信心就是我們所領受神的話。這話傳揚給我們,且被我們接受,就成了信心。因為這信心是活的,又是主動的,結果就產生信心的工作。

    三節的『工作』這辭的原文,通常都譯為行為。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節用過這辭:『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或譯作,律法的行為〕在神面前得稱義。』羅馬三章二十節的『行』,主要是指我們的行為。保羅的意思是說,凡墮落的人,沒有一個因他的行為,能在神面前稱義。因此,該節的『行』不是指活動,也不是指我們所作的工作,乃是指我們行為中特殊的行動。這樣,三節的工作是甚麼意思?是指行為,還是指一種工作?這辭在原文裡,實際上是指舉動、動作、活動;包括我們一切的行動。我們的行動包括行動、行為等等。因此,信心的工作是指信心的一切舉動和動作。

    假如有一個傳道人傳福音給一個不信者,那個不信者領受了這話,他裡面就產生了信心;藉著這信他從神而生,並被擺在基督裡面。他既有了信心,就必定有所行動。譬如,他會自然而然的宣告說,『哦,主耶穌,你真寶貴!』他回家以後會告訴妻子、兒女信主耶穌的事。這樣宣報並傳講主,都是信心的工作。信心含示神、恩典、能力、亮光、和其他許多的項目。為這緣故,一位初信者向妻子傳講基督的時候,他裡面的信心會光照他,叫他看見自己對妻子的態度。於是他會向主承認他的缺欠,為著某些事情向妻子道歉。這也是信心的工作。

    帖前一章九節說,『因為他們自己正在傳報關於我們的事,就是我們是怎樣的進到了你們那裡,你們又是怎樣離棄了偶像轉向神,來服事又活又真的神。』保羅在這裡說到離棄偶像轉向神,這是信心的第一個行動。凡是有信心的人,都會離棄偶像轉向神。

    信心的工作包括從我們活的信心所產生的一切行動。這包括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以及我們一切的行為。一個人得救以前,也許不善待人,並且在許多方面行為都是粗鄙的。但是一旦他在主裡有了信心,這信心不會容許他這樣待人不仁慈。不僅如此,他也很難再行事粗鄙了。我能從經歷中這樣見證。我從小就討厭狗,有時候會虐待狗。但是我得救以後,裡面的信心就不容許我再有那樣的舉動。這種行為上的改變是出自信心的行為。

    有信心的人與沒有信心的人大不相同。有些人在沒有信心的時候,放縱自己作了許多罪惡的事。現今他們有了信心,就再也不能任憑自己胡作非為了;他們自然而然就禁戒不作那些事,這乃是信心的行為,信心的工作。還有些人得救以前不是好鄰居,但他們得救以後有了信心,就非常仁慈、溫和、慈愛而體貼。沒有人教導他們要表現得不一樣,這種改變是他們裡面的信心產生出來的。這信心使他們能幫助別人,特別是幫助其他的信徒。這是信心工作的另一例證。

    信心的工作是指真信徒合宜的行動。這不是作某種工作,也不是行甚麼善事幫助別人。不,這乃是我們信徒日常的行動,這種行動是信心的產物。這是保羅對信心工作的領會。保羅為帖撒羅尼迦人禱告的時候,記念他們信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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