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活力排之急切需要的交通
第十二篇 為著調和而同心合意、禱告並釋放靈(續)
儆醒禱告
保羅在以弗所六章十八節說,我們需要時時在靈裡禱告,並且在這事上儆醒,盡力堅持。我們要維持我們禱告的生活,就需要儆醒、留意。禱告必須接著有儆醒。我們必須在我們的禱告上加上儆醒。我們決定要禱告以後,許多事會興起攔阻我們禱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在禱告的事上儆醒,並且盡力堅持。要儆醒,意指我們是在戰場上,爭戰正在進行,我們周圍都是仇敵。
我們若要堅定持續地禱告,就需要計畫,甚至預算我們的時間,如同預算金錢的使用一
樣。我們若對錢財沒有預算,就會沒有節制地花錢。我們既然有錢財的預算,就也該有時間的預算。在我們時間的預算中,我們該定立兩三個禱告的時段。在早上,我們至少可以禱告十五分鐘。然後,照著我們的計畫,我們可以在上午十時左右、中午或下午,劃出另外的禱告時段。然後,我們可以在晚上睡覺以前再劃出一個時段。我們該預算三個禱告的時段。
你若定意從明天開始在某些時段禱告,你就要預備好環境中有事情興起來阻撓你。當你開始要禱告時,有人可能敲你的門。一年到頭,都沒有人在這個時間敲你的門,但在你決定要用這段時間來禱告以後,人就來了。當你去開門看看是誰,才發現那人敲錯了門。你可能因此生氣,失去了禱告的心情。這樣,你專為禱告保留的十五分鐘就報銷了。你若決定在早上十時禱告,可能就有三位朋友在那時來看你,跟你談一個小時。我們必須看見,這樣的事乃是仇敵的攻擊,要我們不禱告。
在我們禱告的時段裡,最好不要應門或接電話。實際上,我們在禱告的時候太忙碌了,以致不能應門或接電話。我們忙於接觸我們的主,我們的王。我們既同我們的王在一起,就怎可以離開他去顧到別的事?我們不該讓任何事打斷我們禱告的時間,那是我們同我們的王在一起的時間。就著某種意義說,我們該當作自己在禱告的時候乃是離家了。我們離開了家,來顧到我們的王。主可以對我們說,"你在這裡是我所佔有的,你怎能把我留在這裡,去應門,讓你的朋友霸佔你一個小時?"這當然是不對的。我們需要時時在靈裡禱告,並且在這事上儆醒,盡力堅持。盡力地堅持,意思就是很強地堅持。我們對禱告的態度,就是我們如今是同我們的王在一起,我們不要這段與他同在的時間受打擾。
我們必須儆醒。仇敵總是要作工來廢止我們禱告的時間。若不是這樣,使徒不會吩咐我們要儆醒禱告,盡力堅持。我們不該讓我們的禱告受破壞,被奪去或被廢止。我們需要儆醒留心,來維持我們禱告的時間。我們該常常持守我們禱告的時間。在這段時間之內,我們該當作自己是離開了家,因為我們忙於與我們的王,我們的主在一起。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