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復興見證
我在台北讀仁愛初中二年級十三歲時受浸得救,傳講信息的弟兄在福音聚會說:「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是一部神聖羅曼史,說到神與人之間的愛情故事。」這些講話的內容,當時對於我的得救並沒有幫助,我祇知道父母親是基督徒,我自然應該就是基督徒。說個故事,當我小學五年級時和兩位同學出外閒遊玩耍,不小心走入風化區,裏面都是濃妝艷抹的小姐,我們好緊張;等到出了那塊區域迎面就是一間教堂,上面矗立一個十字架,突然我的兩位同學帶著邪惡的笑容咧嘴說道:「耶穌是私生子,馬利亞沒有結婚就生下他。」雖然那時我不認識耶穌是誰,但我認為祂是我們家的神;和他們起了激烈的辯論,他們譏笑我也是基督徒,這是我還沒信主前,就為耶穌打真理的仗,或許是這個緣故
主揀選了我;當我從受浸的水上來時,心中真的充滿平安,至於受浸的意義,是在以後過召會生活時纔認識經歷的。
十七歲時讀了第一本屬靈書報「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從此留在召會生活中經歷基督作生命。其實我真正的復興是在讀師大附中,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我與同屆同學劉弟兄一起追求研讀新約約翰福音,每天一章聖經,長則半章,通常都是劉弟兄供應話語,從此我裏面得著開啟,發現基督是可親可近的,且是奧秘的;這奧秘在往後的日子裏一直保守我在召會生活中。每當想起在附中的日子,我都低頭敬拜主;記得剛進附中,就有高三弟兄去看望我,像天使拉著羅得的手要出所多瑪一樣,他們也要把我從世界拉進召會;進入高中三年級,雖然外面有聯考壓力,但因受主愛的吸引,我很喜樂的照顧在學校年輕的弟兄們,藉此經歷裏面活水的湧流,也正如 主所說:「我的食物是遵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並做成祂的工。」我向王姓學弟傳福音,他信主了;我們一起回他家拿取換洗衣物,準備去會所受浸;他的母親訓誡我們一番,最後她說,根據渠人生閱歷,她認為我是個善良的人,她放心把她的兒子交給教會;這些過程使我如同經歷婦人的產難,召會又得著一位新人,我非常喜樂;我也向同班吳同學傳講
主耶穌的事,我們跪在附中大操場一起禱告,一起經歷 主耶穌當日向撒瑪利亞婦人講說的活水之道,裏面滿了膏油的塗抹,從下午放學直至日落西山黑夜降臨,我們都在說主耶穌,結果出現一個小流氓拿著刀搶了一只我的手錶,但我很喜樂,心想這應該算是為主名受苦吧!另提一件事,那時我不想向國父遺像及國旗敬禮,但也不願意激烈抗爭,我發現服務股長負責打掃教室可以不參加朝會,於是我主動競選服務股長,結果以一票勝選,就祇一票,真是神蹟!神悅納我的禱告,成全我的心願。同時在當時的臺北市教會第二十七分家任職小牧人服事兒童,感受主在提比哩亞海邊呼召彼得餵養祂的小羊,這也是我一生事奉主的動機;兒童聚會人數蒙主祝福從個位數長到三位數,身心俱疲但能為召會花費靈裡卻充滿喜樂;我的同學看我忙於教會的事,搖頭對我說,你在搞什麼?聯考他考進國立大學我則失利重考,爾後進入私立大學就讀;不過我一點不後悔,常常在召會生活中經歷
神榮耀的靈;祂是公義的且不偏待人,我在服完兵役後也考進國立大學研究所研讀。每一次唱附中校歌時,都想起和弟兄們在學校一同為信仰打拼的情形,其中的見證畢生難忘。(待續)
黃道明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