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3 ~ 201105029 晨興聖言 聖經的中心線 第二週 申言指引

20110523 ~ 201105029 晨興聖言 聖經的中心線 第二週 申言指引

第二篇 基督作為神的話

壹 在神格裡,基督乃是話—那位奧祕、看不見的神,解釋並彰顯出來了—約一1,18

貳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啟示基督乃是話;在這段經文裡,『話』與『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話就是基督


職事信息摘錄:


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話乃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

太 初
『太初有話。』(約一1上。)基督是太初就有的話。(1~5,14~18。)一節上半的『太初』,意已過的永遠。

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
一節下半說,『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話與神同在,意思就是話與神不是分開的;並非話是話,神是神,彼此分開;話與神原是一。因此,一節的最後一句接著說,話就是神。
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祂〔話〕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這裡『生命』指創世記二章生命樹所指明的生命。這由約翰在啟示錄二十二章題到生命樹得到證實。既然生命在祂裡面,所以祂就是生命;(約十一25,十四6;)並且祂來,是要叫人得生命。(十10下。)

生命在作神彰顯的話裡。只有在神的彰顯裡,纔能找著生命。話是神的彰顯和說明,包含神作我們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裡的生命。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內容。我們聽見話,就領悟神已得著彰顯和解釋;我們接受話,就接受了作神內容的生命。

在話裡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為著舊造的光,是天然的光;(創一3~5,14~18;)為著新造的光,是約翰一章四節所說生命的光。基督是話,是神的彰顯,我們藉此能認識神。當我們接受祂作神的彰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成了在我們裡面照耀的光。當我們聽了那話,接受了生命,這生命就成了光,在我們裡面照耀,使我們蒙光照。我們許多人可以見證,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接受祂到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面,我們立刻感覺有東西在我們裡面照耀。這照耀乃是生命的光照。

基督就是生命的光,(4下~13,八12,九5,十二46,)藉著將神照耀出來,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世人,使人從神而生,成為祂的兒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當我們接受祂生命之光的照耀,這光照就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神聖的生命使我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一12~13,)就是成為神類,神的種類,神的家。(新約總論第九冊,一○六至一○八頁。)

生命之話
在約壹一章一至七節,我們看見基督乃是生命之話。一節說,『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這節裡的生命之話,就是約翰一章一至四節和十四節所題的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這話在時間裡成為肉體,生命就在這話裡面。這話傳輸永遠的生命,並且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是神一切所是的說明、解釋和彰顯。生命在祂裡面,並且祂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生命之話』這辭,在希臘原文裡指明話就是生命。那人位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我們摸得著的。

永遠的生命本身
約壹一章二節接著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指明『生命』與前一節的『生命之話』是同義辭,二者都指基督神聖的人位;祂在永遠裡與父同在,在時間裡藉著成為肉體顯現出來,是使徒看見過,又作見證,並傳與信徒的。基督這生命之話就是永遠的生命本身,為著給我們經歷並享受。

譯為『永遠的生命』的希臘原文,直譯為『那生命那永遠』。這生命是指神屬靈的生命,不是指人屬魂的生命,也不是指人肉身的生命。(羅五17。)『永遠』不僅是指時間上永遠長存,無窮無盡,也是指品質上絕對完美完全,毫無短缺瑕疵。這樣的辭句著重神聖的生命,即永遠之神的生命,那永遠的性質。

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弗四18,彼後一3。)我們可以說,這生命實際上就是神自己,連同神聖的愛和神聖的光為內容。並且這生命是屬於神的靈,(羅八2,)特別是當這生命成了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的時候。

永遠的生命也是神的兒子。這生命不僅僅是一件事物,這生命乃是一個人位。神聖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在祂的兒子裡彰顯出來。約壹五章十二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知道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自己。

這永遠生命的顯現,是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約翰在他的福音書裡有力的強調這點,(一14,)把它當作抗毒劑,使信徒豫防那說基督不是在肉體裡來的異端。這樣的顯現與摸得著相符,再一次指明主人性具體的性質;主這人性乃是新約經綸裡神聖生命的顯現。永遠生命的顯現包含將生命啟示並分賜給人,為要把人帶進永遠的生命裡,帶進與父生命的聯結並交通裡。

這話乃是生命之話。神是生命,而話(就是神)對我們也是生命,並且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生命就是主耶穌基督。當祂顯現在肉體裡,就顯明為生命。我們若滿帶禱告的來思想四福音的記載,包括所記載一切關於耶穌的故事,我們就會看見,在祂的為人生活裡,總是將生命顯明出來。主耶穌是一個彰顯生命的人;門徒們(包括約翰)看見了那生命。因此,約翰能為這與父同在的永遠生命作見證,並將這生命傳與我們。今天我們若滿帶禱告的來讀主的話,就能得益處,得著永遠生命的顯現。(新約總論第三百九十一篇—中文尚未出書。)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啟示基督乃是話:『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在這段經文裡,『這話』與『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話就是基督。基督從天降下成為肉體,且從陰間上來而復活,成了活的話,就是那靈,(弗六17,)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猶如空氣、氣息,可以給我們接受到裡面,既親近又便利。

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
基督作為話,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這裡的話必是基督的人位化。這話若不是活的人位,就無法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著成功救贖。保羅〔在羅馬十章六節〕引用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的話,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他隨即指出,這意思是『要領下基督來』,也是指基督的成為肉體,因為基督乃是在祂的成為肉體裡從天降下。

基督這話在祂的成肉體裡,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裡,因此使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調和,也就是使神性與人性調和。(太一20。)祂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神的救贖。(約一1,14,29。)在經過人性生活之後,基督這位神人上十字架受死,好將我們贖回歸神。(彼前三18。)

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
基督這話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基督這話在祂死後下到無底坑,陰間,又在祂的復活裡從那地方升上來,使那些藉著相信祂而接受祂的人,蒙神稱義並得著祂的生命。我們需要看見,這話從諸天降下,又升到天上。保羅說,我們不該問:『誰要下到無底坑?』〔羅十7。〕『下到無底坑』,意思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是指基督的復活。下到無底坑,就是死了並進入陰間。基督死了的時候,下到無底坑;在復活裡,祂又從死人中,就是從無底坑裡被領上來。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以說祂這話是『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肉體並復活的基督。

基督這話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也成就了為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著復活,變化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現今在復活裡,祂這賜生命的靈對我們十分便利,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得著祂並將祂接受進來。祂這賜生命的靈現今在地上運行,對任何要接受祂的人都是豫備好且便利的。凡藉著信入祂而接受祂的人,都蒙神稱義,並得著祂的生命。按保羅的話,這位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肉體並復活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羅十8。)

是活的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
基督這活的話不僅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這指明這話必定是在靈裡;否則,話也許可以在我們的口裡,卻不能在我們的心裡。在復活裡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就是活的話。這符合新約的啟示:話就是靈。(弗六17。)在復活裡,基督是靈也是話。祂是靈給我們摸著,祂是話給我們領會。我們可以接受祂這靈與話。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與我們十分相近的活話。祂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我們的口是為著呼求,我們的心是為著信。因此,我們能口裡呼求祂,心裡信祂。我們呼求祂就得救;我們信祂就得稱義。

人位化的話不僅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這話不但是寫出來的話,更是活的話,就是基督自己的人位。這話實際上就是福音。(一13,西一5。)我們聽見話,就是聽見福音;我們接受這話,就是接受福音和基督自己。(新約總論第十冊,九七至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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