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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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關於活力排之急切需要的交通


第十二篇  為著調和而同心合意、禱告並釋放靈
讀經:
使徒行傳一章十四節,二章四十二節,六章四節,以弗所書六章十八節。
希望我們最好把以上所列的經節禱讀過,使我們能進入本篇資訊的負擔。
同心合意
這些日子以來,我們的負擔在於活力排裡聖徒的調和。我們可能為這調和禱告,並談論到這事,但我們如何才能調和,好有真實的同心合意?同心合意,原文是homothumadon,由homo,意相同,和thumos,意心思、意志、目的(魂、心),所組成。同心合意指我們內裡所是、我們心思和意志的和諧。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主說,"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
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什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這裡"和諧一致"一辭,是指猶如音樂聲調的和諧。我們需要這個和諧作我們的同心合意。我們如何能得著這個?
我們需要看見,按照神的命定,我們的魂不該指引我們整個人。當然,所有墮落的人或是受肉體指引,去過屬肉體、犯罪的生活,或是受魂的指引,去過哲學的生活、邏輯的生活或道德的生活。屬肉的和屬肉體的人就是活在肉體裡,在肉體性情影響之下的人(林前三13上)。一個全人被魂支配的人,就是聖經所稱屬魂的人(林前二14)。這樣的人企圖用自己道德的邏輯來控制他肉體的情欲。那種控制乃是由魂指引的。但按照神命定的路,我們的靈該很強地指引我們的魂,甚至控制我們整個人。一個由調和的靈所支配、管理、引導、推動並帶領的人,乃是屬靈的人(林前二15)。今天我們渴慕調和,我們的調和必會產生一種在我們靈裡並在那靈引導之下的同心合意。
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主說到有兩個人在地上和諧一致的禱告。在使徒行傳,我們可以看見那一百二十位實行了主的吩咐,和諧一致,同心合意地禱告(一14)。他們的同心合意乃是因著他們在靈裡而產生的。在四福音,沒有一個門徒明白在靈裡的事。主稱雅各和約翰是"雷子",因為他們性情急躁(可三17)。當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和他的門徒時,雅各和約翰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麼?"主就責備他們,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九5455)他們沒有顧到那靈,因為他們的靈尚未重生。但在復活那天晚上,主來到門徒那裡,將自己作那靈吹入他們裡面(約二十22)。主在復活那天成了賜生命的靈,並吹進他的門徒裡面。
對於聖經裡屬靈的事物,先是有地位,然後有實際。長子的名分先是地位的事,然後才有實際。彼前一章三節說,我們都藉著基督的復活得蒙重生。當基督復活的時候,我們也復活(弗二6)並重生了。我們重生的地位,基督在他復活那天就完全得著了。因此,我們將近二千年前就被擺在復活的地位上了。但直到我們認罪並相信主耶穌的那天,我們才得著這實際。
只有主自己認識我們重生的地位。我們對這事一點不領悟,直到那天我們在時間裡接受主作重生的實際。這好比一個小孩有地位領受他的長子名分。但他對他的長子名分一無所知,直到他長到二十一歲。然後,他就得著他長子名分的實際。在他復活那天早晨,主為他的門徒得著了重生的地位。但當天晚上,主將自己作那靈吹進門徒裡面。那時他們才接受主作賜生命的靈,作他們重生的實際。
我們讀新約,可以看見門徒在福音書裡,和他們在使徒行傳裡大有分別。雖然在主地上的職事裡,門徒很忠信地跟從他,但他們不是在心思裡,就是在肉體裡。彼得甚至曾作一件事,使主耶穌稱他為"撒但"(太十六23)。但在使徒行傳裡,他們的光景完全不一樣了。在使徒行傳裡,他們成了屬靈的人。那一百二十位如何能同心合意,一起禱告十天之久?惟有在靈裡的人才能作到。他們是在靈裡的人,因為那靈已經吹進他們裡面了。在福音書裡,彼得好幾次胡言亂語,而受到主的責備或改正。但在行傳一章,他能解釋並講解聖經(1522)。這證明在行傳一章,門徒是在靈裡。這就是為何他們能同心合意,一起禱告十天之久。他們同心合意地禱告,他們的禱告又把同心合意建造起來。他們中間的同心合意非常強烈。
我們不能說今天我們中間沒有同心合意,這樣說並不公平。我們的確有同心合意,但每一件事都有程度、等次的不同。學校裡可能有許多畢業生,卻是在不同的等次下畢業的。有些畢業生是"甲等"學生,有的是"乙等""丙等"學生。這些學生都畢業了,卻是在不同等次下畢業的。我們今天有同心合意,但我們的同心合意到底有多高、多深?這就是問題的所在。那一百二十位同心合意地禱告了十天之久;也許就在第十天,他們的同心合意達到諸天之上,成了最強最高的同心合意。那時天開了,那靈就澆灌下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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