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二篇-1
日期:10/06-10/11
■ 星期一
屏東召會 生命讀經每週追求進度
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二篇 我們的心得堅固,在聖別上無可指摘(三)以及我們的身體在聖別中得蒙保守清潔
讀經: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四章三至八節,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以弗所書三章十七至十九節,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節,腓立比書二章五節。
我們讀聖經時,需要摸著作者靈裡的負擔。確切的說,我們需要知道保羅寫帖撒羅尼迦前書時靈裡的負擔。保羅是以祝福的話總結帖前三章:『好使你們的心,當我們主耶穌同祂眾聖徒來臨的時候,在我們的神與父面前,得以堅固,在聖別上無可指摘。』(13。)保羅渴望讀這封書信的人,心得堅固,在聖別上無可指摘。
保羅在四章接著囑咐聖徒要禁戒淫亂這種污穢人的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聖別,禁戒淫亂。』(3。)保羅囑咐聖徒怎樣禁戒這罪?他囑咐他們要用成為聖別的方式禁戒淫亂。他首先告訴他們,神的旨意是要我們聖別(或,聖化)。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在聖別上得以聖化、蒙保守、被護衛。禁戒淫亂最好的路,就是在神的聖別上得以聖化、蒙保守。
保羅在四章三、四、七節三次用到『聖別』這辭。他在三節說,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聖別;四節說我們應當曉得,怎樣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器皿,就是我們的身體;七節說,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按照四章四節所說,我們應當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聖別是在神面前,尊貴是在人面前。每個犯淫亂的人,都失去他在人面前的尊貴。在每一個社會裡,犯淫亂的人總是受藐視的,他們失去在人面前的尊貴。因此,我們需要保守自己的身體不犯這種罪,而聖別乃是保守我們的路。
我們要成為聖別的責任
保羅在五章二十三節總結的話裡論到聖別:『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在這裡我們看見,我們的全人─靈、魂、體─需要得著聖別。我們需要和平的神聖別我們,不僅在魂與身體裡,也在靈裡。
按照五章二十三節,我們對於得以全然聖別需要負一些責任。一面,神會全然聖別我們。另一面,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需要蒙保守。雖然神保守我們,但我們需要負一些責任來蒙保守。
我們可以將『蒙保守』看作是既主動又被動的動詞。這意思是說,雖然我們是蒙保守的,但我們必須負起責任,主動的蒙保守。因此,『蒙保守』含示主動和被動的意思。
神的心意是要保守我們,但我們願意蒙祂保守麼?我們可以用給孩子喫藥這件事為例,說明我們需要在蒙保守這件事上負責。有時候孩子需要喫藥,但他可能不願意喫。事實上,他的父母想盡辦法要餧他,他還是反抗,甚至父母不得不把他壓住。父母這樣作,是要保守孩子的健康。有時候我們不與主合作來蒙保守,這就逼著主作一些事叫我們降服下來,或是限制我們,使我們接受那些為著我們聖別並蒙保守所需的事物。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這卷論到為著召會生活之聖別生活的書信裡,保羅告訴我們,我們全人不同的部分都需要蒙保守。我們的心需要聖別,我們的身體需要在聖別上得蒙保守;至終甚至我們的靈,我們全人最隱密的部分,也需要成為聖別。
我們行動的機關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我們的心是我們行動的代表。現在我願意將這件事說得更為清楚。用『行動的機關』也許比『代表』更好。我們每一位都是存在體,是一個人。存在體是現代的說法,聖經稱人為魂。這意思是說,我們每一個人是一個魂。魂這存在體有兩個器官;裡面的器官是靈,外面的器官是身體。我們藉著身體的五官接觸物質的世界。照樣,我們藉著靈這器官接觸神,靈有其自己的感官。
我們能否接觸某一樣東西,在於我們是用甚麼器官。譬如,你若閉眼,就甚麼也看不見。但你不能用眼睛實化聲音;要聽聲,你必須用耳。無神論者沒有運用他們的靈,所以他們說沒有神。我們必須用靈,否則我們無法把神質實出來。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裡敬拜。我們若運用我們的靈,就立刻會感覺到確實有一位神。無神論者深處會對自己說,『如果真的有神,那你怎麼辦?』無神論者口裡也許說沒有神,但在他全人的深處,在他的靈裡,他會感覺到有一位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