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歷史與先見傳記 - 被擄時期(2)
第二節 被擄時期殘留巴勒斯坦的猶大人
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滅亡南國猶大後,多次擄走猶大居民,被擄走的多屬國中的上層和民中的精華,留下來的是民中老弱和貧困窮人,他們管理殘破葡萄園與耕種土地(《列王紀下》25:12)。這批人苟存活命於荒廢家園之中,耶路撒冷呈現一片淒涼景象。舊約《耶利米哀歌》是僅有反映猶大國滅亡,耶路撒冷被毀時驚心怵目情景的詩章。詩歌作者顯然是一位耶路撒冷被毀慘狀的目擊者,這城的先後光景對比太鮮明、太令人傷心了。他寫道:「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哀歌》1:1);「黃金何其失色!純金何其變色!聖城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素來吃美好食物的,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素來臥朱紅褥子的,現今躺臥糞堆……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哀歌》4:1、5、10)。詩歌作者不僅看到美麗的黃金的城市變成糞堆,他也看到巴比倫敵人的擄掠施暴:「我們的產業歸與外邦人;我們的房屋,歸與外路人……敵人在錫安玷污婦人,在猶大的城邑玷污處女……」(《哀歌》5:2、11)。這位耶路撒冷的見證人為耶路撒冷這場浩劫哀哭失聲,流盡眼淚,肝膽寸裂:「我眼中流淚,以致失明;我的心腸擾亂,肝膽塗地,都因我眾民遭毀滅,又因孩童和吃奶的在城內街上發昏。」(《哀歌》2:11)。
《耶利米哀歌》五首如實提供了當年耶路撒冷毀滅後的慘狀,這種淒涼景象到以後若干年代後才漸漸改變。雖然沒有直接的文字記載,但巴勒斯坦周圍的民族,包括亞捫人、摩押人、以東人等是逐漸遷移進來了,以填補被擄居民的真空。《以西結書》36章間接地反映如此情況:「仇敵說,阿哈?這永久的山崗都歸我們為業了……主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我真發憤恨如火,責備那其餘的外邦人和以東的眾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的地歸自己為業,又看為被棄的掠物……你們四圍的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36:1~7)。異族人的遷居,多民族混居現象,日久不可避免逐漸產生血統的混合,毫不奇怪到了一百多年後的波斯時期,在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的年代,猶大地已出現了有不會講猶大語言的新生後代了。尼希米的自述是這樣說的:「那些日子,我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尼希米記》13:23~24)。
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滅亡南國猶大後,多次擄走猶大居民,被擄走的多屬國中的上層和民中的精華,留下來的是民中老弱和貧困窮人,他們管理殘破葡萄園與耕種土地(《列王紀下》25:12)。這批人苟存活命於荒廢家園之中,耶路撒冷呈現一片淒涼景象。舊約《耶利米哀歌》是僅有反映猶大國滅亡,耶路撒冷被毀時驚心怵目情景的詩章。詩歌作者顯然是一位耶路撒冷被毀慘狀的目擊者,這城的先後光景對比太鮮明、太令人傷心了。他寫道:「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哀歌》1:1);「黃金何其失色!純金何其變色!聖城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素來吃美好食物的,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素來臥朱紅褥子的,現今躺臥糞堆……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哀歌》4:1、5、10)。詩歌作者不僅看到美麗的黃金的城市變成糞堆,他也看到巴比倫敵人的擄掠施暴:「我們的產業歸與外邦人;我們的房屋,歸與外路人……敵人在錫安玷污婦人,在猶大的城邑玷污處女……」(《哀歌》5:2、11)。這位耶路撒冷的見證人為耶路撒冷這場浩劫哀哭失聲,流盡眼淚,肝膽寸裂:「我眼中流淚,以致失明;我的心腸擾亂,肝膽塗地,都因我眾民遭毀滅,又因孩童和吃奶的在城內街上發昏。」(《哀歌》2:11)。
《耶利米哀歌》五首如實提供了當年耶路撒冷毀滅後的慘狀,這種淒涼景象到以後若干年代後才漸漸改變。雖然沒有直接的文字記載,但巴勒斯坦周圍的民族,包括亞捫人、摩押人、以東人等是逐漸遷移進來了,以填補被擄居民的真空。《以西結書》36章間接地反映如此情況:「仇敵說,阿哈?這永久的山崗都歸我們為業了……主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我真發憤恨如火,責備那其餘的外邦人和以東的眾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的地歸自己為業,又看為被棄的掠物……你們四圍的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36:1~7)。異族人的遷居,多民族混居現象,日久不可避免逐漸產生血統的混合,毫不奇怪到了一百多年後的波斯時期,在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的年代,猶大地已出現了有不會講猶大語言的新生後代了。尼希米的自述是這樣說的:「那些日子,我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尼希米記》13: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