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第一定律

【到了最後,我們只是保持微笑,讓我們的面具成為我們自己。】

問問大多數人想要的生活,答案應該很簡單:追求快樂、追求幸福。

哈佛大學最受歡迎的選修課是「正向心理學 」(Positive Psychology),又稱「幸福學」。教授此課程的泰勒. 本-沙哈爾(Tal Ben-Shahar)相信,幸福感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

在泰勒為學生所簡化的六項幸福要訣中,第一項是『接受自己全然為人。』他說:『害怕、悲傷、焦慮都是人性的一部分。接納這些情緒,並把它們當成自然之事。允許自己偶爾的失落和傷感。然後問問自己,能做些什麼來讓自己感覺好過一點。一味地拒絕接納自己正面或負面的情緒,將導致挫折感和不快樂。』

他說的沒錯,太多人將自己隱藏在面具下,不敢正視自己的情緒與生活。

從孩童時候開始,我們就被告知要常保微笑,要快樂,並時常展露一張歡欣的臉。作為成年人,我們被告知凡事要看光明的一面,要以樂觀的新面對一切。於是到了最後,我們只是保持微笑,讓我們的面具成為我們自己,而不願面對現實的醜陋。

因為在現實的世界中,所希望的可能破滅,男朋友可能對我們不忠,朋友可能讓我們失望,甚至父母,都可能是我們一生難以背負的道德重擔。在私底下,我們情緒會崩潰、我們思想見不得人、我們的惱怒怨氣,發作起來無法收拾。

所以我們將一切都胡亂打包起來,像小偷打包贓物一樣,藏在陰暗的角落裡。因為我們不想面對自己有問題、有缺陷的部份,而且其中大多是無解的死胡同,若我們全然接受自己的汙穢,生活的沈重,我們會徹底崩潰。

若果真照泰勒說的,接納一切的不完美,我們辦的到嗎?

或是我們還有另一種選擇...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聖經》約翰福音四14 (水深之處編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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