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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聖經歷史與先見傳記 - 波斯時期(6)

第三節 尼希米和以斯拉的工作

第二聖殿完成後,猶大宗教恢復了原先的獻祭崇拜活動,在波斯政權下,對各族宗教的寬容亦有利於波斯統治局面的安定。又過了半個多世紀,有兩個歸回時期裏的重要人物又登上歷史的舞臺,進行了令人注目的工作,他們就是尼希米和以斯拉。

一、尼希米修建耶路撒冷城牆

尼希米的事蹟記載於舊約《尼希米記》,據載,尼希米是在波斯宮廷供職的猶大人官吏。他雖人在波斯,心卻關懷耶路撒冷,當他得知被擄歸回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猶大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尼希米記》1:3),尼希米終日憂心如焚,在得到波斯亞達薛西王的恩准後,他日夜兼程趕回到故鄉耶路撒冷,甚至在夜間察看耶路撒冷城牆的殘破景況,接著積極動員猶大百姓起來修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在修建過程中,又受到以參巴拉為首的族人的阻撓與破壞,誣告尼希米要聚眾築城,陰謀組織叛亂。尼希米為防止敵人的破壞,以武裝保證修建工作的進行,工人「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修造的人,都腰間佩刀修造」,吹角的人守候在尼希米身邊,如發生敵人搗亂情況,隨時可通報群眾支援,他們在近兩個月的日日夜夜裏,「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從天亮直到星宿出現的時候」,爭取分秒時間,最後耶路撒冷的城牆終於修建完成。(《尼希米記》4:16~23;5:15)。

尼希米被波斯王委任為猶太省長,他在職時,大力鼓勵猶大人歸回耶路撒冷,因為這時「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尼希米記》7:4),城市的人口增加,可以加強抵禦外族入侵的力量。此外,尼希米還著手進行社會的各項整頓,如禁止高利貸,禁止猶太人與外族人通婚,以保證猶太民族血統的純潔(《尼希米記》13:23~27)。尼希米為上述任務孜孜不倦的工作了十二年,就是從亞達薛西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即元前445~433年)。他曾一度回去波斯宮廷,但以後又回來耶路撒冷(《尼希米記》5:14;13:6~7)。據西元一世紀猶太史家約瑟福斯的記載,尼希米一直到老年,其終生在耶路撒冷工作。

二、以斯拉整理律法書及其改革工作

以斯拉的出身與工作記載於《以斯拉記》第七章以後和《尼希米記》的第八章。據載,以斯拉是亞倫的後代,他是個「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以斯拉記》7:1~6)。以斯拉在波斯亞達薛西王第七年正月,得到王的允准,帶了一批祭司、利未人等從波斯出發,當年五月初一日到達耶路撒冷。和以斯拉一同歸回耶路撒冷的猶大人,如按《以斯拉記》第八章所記主要各家族的名單估算,約有六、七千人之眾。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首要的工作是「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以斯拉記》7:10)。以斯拉是精通摩西律法的文士,他的周圍有一批祭司利未人,他們根據歷來的口傳資料,重新整理、編纂摩西律法書,現在的《摩西五經》可能就是在以斯拉和與他同時代的祭司文士的整理下、收集編纂成書的。《尼希米記》第八章記載了以斯拉把律法書帶到能聽明白的男女會眾之前,在廣場上,從清早到晌午,在臺上向他們宣讀講解,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希米記》8:2~3,5~8)。此外,以斯拉以摩西律法為準繩,進行了一系列社會與宗教的整頓、改革工作。他和尼希米一樣,嚴格的禁止猶大人和外邦族人通婚,甚至勒令已結婚的要離異,以此來確保猶大民族的種族純潔。(《以斯拉記》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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