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市眾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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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按照神新約的經綸,在四個階段裡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二)在祂釘十字架的階段裏

根據整本新約的記載,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以七種身分死在十字架上且完成了七方面的工作。而在以賽亞五十三章的申言裏,我們看見基督釘十字架之豫言的諸多方面。

以賽亞五十三章四至五節:「祂誠然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創,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憂患(疾病)和痛苦,就像過犯和罪孽,是來自罪;因此,這些也需要基督的救贖。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時,神將我們一切的罪孽都放在祂身上,那一刻祂擔當了我們的疾病。正如以色列人在瑪拉的經歷所豫表,摩西將樹丟在苦水裏,這樹表徵基督的十字架或釘十字架的基督;這樹也表徵復活的基督,因這樹是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三天後,被丟在瑪拉的苦水裏。基督作為我們的醫治者,就是醫治我們的苦境與苦的所是的那位,祂將這苦水變為祂內裏同在的甜水。

第六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當神在十字架上審判耶穌時,祂將全人類的罪都歸在祂身上,那時在神的眼中,祂成為惟一的罪人。正如逾越節的羊羔豫表釘十字架的基督;這羊羔的肉要用火烤,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用火烤,表徵基督在神審判的聖別之火下受苦,為救贖我們而死。

七至八節:「祂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那世代的人,誰想祂是因我百姓的過犯,受他們所當受的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呢?」這兩節豫言基督受假冒為善的猶太首領欺壓,然後又受不公正的羅馬官長審判;藉著這兩件事,祂被奪去,並被釘十字架。第九節:「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那些釘基督十字架的人,打算將祂與兩個罪犯同埋,就是與惡人同埋,但神在祂的主宰裏,至終使基督葬在財主的墳墓裏。

十節上、十二節:「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祂使自己成了為著罪的祭…。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且被算在罪犯之中;惟獨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這兩節則指明基督擔當我們罪的總和,作為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實際,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不僅自己甘願作這樣的祭,祂釘在十字架上時,竟被算在罪犯之中,又為罪犯代求。

(胡元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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